电气管理制度
为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供电安全,结合施工供电安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低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队长作为电气管理的主管,对井上、下电气管理全面负责
1、机电队长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落实单位供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管理办法。
2、负责掌握各施工单位的负荷情况,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各种
开关整定计算、施工地供电负荷变更,以便及时调整高爆开关整定值。 3、负责对本单位井下发生的电气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本单位井上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的电气试验、三大保护整定计算。
二、单位管理职责
1、单位都应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
2、每个硐室应有供电系统设计,供电系统必须坚持安装使用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3、供电系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应及时与机电负责人联系修改供电设计,对负荷重新整定计算。各点(硐室)应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三、电气保护
1、井下高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各单位管理的开关要按本机电科下达的整定通知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设备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发现一处罚50分。
3、甩掉或短接继电保护的一处罚200分。
4、发现用不合格熔体的每处罚50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200分,联责机电负责人100分,将不同额定电流和熔体并联使用的每处罚50分。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机电维护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负责人汇报,由机电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
四、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1、凡井下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做到保护灵敏可靠,并做到接线合格使用正常,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甩掉和短接保护。
2、保护器的保险丝必须使用合格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及其它金属代替,否则对责任者按上述《电气保护》第四款处罚。
3、保护装置的主、副接地线及连接线必须符合要求,主副接地极的间距要大于5米。无论何种原因,接地系统接地极、接地线等不符合要求不准投入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不合格对责任者罚50分。
五、接地保护装置的使用管理 1、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安排对施工现场所有保护接地装置电阻值摇测一遍,对不合格接地装置要按期整改,不按期限整改的每处罚100分。
2、各单位保护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2-487条要求及《保护接地细则》要求。否则,一处罚50分。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2)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低压电气设备(两台电气设备与另一台电气设备相距10米之内)的地点。
4、不装设接地装置的电气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人罚100分,并联责机电负责人罚50分。
5、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其他地方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到记录本内。
六、选漏开关使用管理办法
1、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塞住或甩掉选漏开关,一旦发现对责任者按违章论处,并罚200分。
2、每天对选漏开关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不合格,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好时必须向机电负责人汇报,由机电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使用。否则,对负责人、值班人员罚100分。
3、工作地点因漏电导致开关跳闸,准许试送一次,如送不上,有变电所值班人员查找漏电原因,将漏电开关停掉,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安排漏电单位处理好漏电后方可送电。
4、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明知有漏电情况下,强行送电或甩掉保护供电。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型电器的使用管理,消灭失爆,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要对在用小型电器登帐管理。
二、本单位所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检验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机电科存档)。
三、井下防爆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后方可使用。
四、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的小型电器设备要求的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五、小型电器使用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
2、小型电器设备的责任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每班检查一次。
3、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小型电器失爆的,按100分一处进行处罚。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井下电气失爆,必须抓好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规定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经过防爆专职人员检查,确认防爆合格后才准许入井。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2、检查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本单位自检合格,然后通知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设备检查明细》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粘贴合格证方可使用。
3、新进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根据《防爆设备检查明细》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的电气设备入井使用,发现一台无防爆检查合格证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罚200分。
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的检查内容
1、对新进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有无煤矿安全标志,有无防爆设备检验合格证,检查电气设备外壳有无防爆标志,隔爆设备类型是否适用井下各工作地点。
2、按照防爆设备检查细则要求逐项检查其防爆性能。 3、检查防爆设备是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检查防爆设备接地部位有无接地标志。 三、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范围
1、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各种型号开关。 2、各种潜水泵。
3、五小电器;三通接线盒、四通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具。
4、各种局部通风机。
四、对入井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需填写的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型号、防爆检查员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等。
2、防爆检查员除防爆检查合格,填写并张贴防爆检查证外,必须建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台帐。台帐应填写的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型号、检查日期、防爆检查人姓名等。台帐至少保留一年。
3、机电防爆设备管理员应按电气设备防爆细则认真检查每台电气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张帖防爆检查合格证。因防爆设备检查员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认真检查,随意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发现一台,对其罚200分。
五、防爆设备入井安装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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