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望城小学
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我校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顺
利实施,根据省、市、和中心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工作在学校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各班级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标;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及师生监督。
第三条 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分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
(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
(三)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
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软硬件建设情况 (五)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 2、活动内容丰富: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开展体质体能锻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第六条 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其他有关教育考核、评先等依据,并于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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