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编制通则》等有关编制要求,确定了本指标体系的框架指标体系。
本次调查表,共收到唐山三友集团公司、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雅美化纤有限公司、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银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博拉经纬化纤有限公司、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11家企业能耗数据。
5.4.3标准制定过程
1) 2016年5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北京服装学院执笔,负责起草《再生纤维素纤维制
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 2016年5月,在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纤维素纤维分会支持与指导下,经过前期准备成立
了《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工作小组。
3) 2016年5月~6月,起草小组开展了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现状、企业
清洁生产审核经验成效调研以及文献资料收集工作,调研工作得到了新疆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兴达化纤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丽雅纤维有限公司、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的积极配合,起草小组收集、筛选、汇总了大量信息资料,经反复修改形成了《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开题报告、编制说明及指标体系草稿。
4) 2016年9月26日,化纤协会在京举行初稿专家咨询会,经与会专家建议,将《粘胶纤维工
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为《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进一步补充典型工艺企业的水平衡图及物料平衡图。
5) 2016年10月—2017年7月,指标体系起草小组根据专家咨询会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订,完
成了《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 制定本指标体系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6.1 指标体系的依据
依据《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第33号公告)等有关编制要求,确定了本指标体系的框架指标体系。 6.2 参考文献
本指标体系的编制主要依据和参考了以下资料: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 号 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工消费[2010]第94号
粘胶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消费[2012]39号
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M]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2008.
化学纤维概论(第二版)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8
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教材[M]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中国环境出版社 2001 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第33号公告)
《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技术要求编制通则》
《中国化纤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白皮书(2012年版) GB/T 2598-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导则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Z/T 160.6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气体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7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标准的一级指标为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六大类指标。二级指标的设置则考虑了各主要工序指标的代表性、典型性和指标统计数据的易得性,并对应一级六大类指标设置
定量考核指标框架体系的确定:本标准按粘胶纤维工业生产流程:将一级指标中的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定为定量评价指标;
定性考核指标框架体系的确定:标准按粘胶纤维生产流程:一级指标主要为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要求、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控制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和清洁生产管理要求等指标。二级指标的设置则考虑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粘胶纤维生产各主要工序的要求,同时还考虑了粘胶纤维行业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与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技术成果和成功管理经验。 7.1指标选取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本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类。
定量指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等选取,用于考核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情况。
7.2 权重值的确定
一级指标包括: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六类指标,根据这六类指标对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程度大小,将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25,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25,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07,污染物产生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23,产品特征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05,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权重值确定为0.15。
在一级定量、定性指标权重值中,权重值较高的说明该类指标在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程度较大。
7.3 分权重值的确定
对于隶属于一级指标的二级指标分权重值的确定,根据各二级指标在一级指标范围内对清洁生产的贡献多少,影响程度大小而定,分权重值大的指标对清洁生产贡献较大、影响程度较大。 7.4 定量、定性指标基准值的确定 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就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粘胶纤维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指标值:
Ⅰ级为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生产工艺装备是否先进、生产规模是否合理、资源能源利用等国家鼓励推广的节能技术应用是否完备。 7.4.1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粘胶纤维生产工艺目前采用相同的湿法工艺,存在着清洁生产的迫切任务。单线生产能力和规模对能耗、物耗均有影响,故设定了对单线生产能力和规模的要求。
生产过程控制指标的确定:必须采用集散型(DCS)控制系统进行生产控制和管理,并对全流程或单釜流程进行仿真计算。
本标准针对不同的生产工艺及装备现状提出三级技术指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标准,以促进落后的生产工艺加快技术改造,向先进工艺方法、先进的技术装备及科学管理方面转变。 7.4.2 资源能源消耗指标
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线的规模及技术水平差异,能源消耗量也有所差异,先进的年产8万吨级以上的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综合能耗的可达到950kgce/t,相比于与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1200kgce/t)下降了21%,按2015年行业总产量317万吨计算,全年可节约79.25万吨标准煤。
单位产品取水量同样也受单线规模及技术、管理水平所有差异,通过调研,全部换装大型生产线的龙头企业取水量可达到45吨以下,所以一级指标设定≤45t/t相比准入条件中所要求的65吨下降31%,按照2015年行业产量计算全年可节水6340万吨。 7.4.3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粘胶纤维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水,水的循环再利用对生产十分重要。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的确定: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取决于新水的补充量,新的污水处理技术的出现使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逐渐提高,目前,国际上先进的化纤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接近97%,考虑到水资源的状况,因此,确定一级为≥95%回用;二级≥85%和三级为≥75%回用。
废丝回收利用率指标的确定:由于粘胶纤维废丝可充分利用,不可利用的废胶较少。为此指标定的一级指标为≥98%;二、三级指标为≥95%。
7.4.4 污染物产生指标
指标体系制定主要是源头和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降低末端治理成本投入和污染物排放量。
废水:粘胶纤维废水产生量与生产用水量直接相关,由于生产过程中有部分酸碱反应及蒸汽会带入部分水分,故指标值设置过程中相比于新鲜水取水量略有提高,本标准中粘胶短纤的一级指标设定为≤50t/t,二级指标≤60 t/t,三级指标≤70 t/t,分别比新鲜水取水量提高了5 t/t。
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反馈数据,对粘胶纤维行业的硫化氢,二硫化碳产生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其中粘胶长丝的一级指标为≤220 kg/t,二级指标为≤310 kg/t,三级指标为≤315 kg/t。考虑到粘胶短纤维的装备水平较高,对粘胶短纤维的要求为一级指标为≤80 kg/t,二级指标为≤95 kg/t,三级指标为≤100 kg/t。
锌离子:粘胶纤维的废水中含有锌离子,其对环境污染较大,指标体系要求中将锌离子作为单独考察项目进行考察。受用水量不同,粘胶长丝、短纤要求略有不同,其中,粘胶长丝一级指标为≤1 mg/l,二级指标为≤3 mg/l,三级指标为≤5mg/l;粘胶短纤一级指标为≤3 mg/l,二级指标为≤5 mg/l,三级指标为≤7mg/l。
7.4.5 产品特征指标
产品指标主要考虑粘胶纤维的产品合格率和一等品率指标,以减少等外品的产生量及提高产
品品质。
7.4.6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生产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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