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校对要点
1建筑专业 1.1 自校、校核 1.1.1图面
1.1.1.1图纸绘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制图标准,文字是否端正并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简化字体表。
1.1.1.2图签内各栏填写是否正确,有否设计人员签署。
1.1.1.3图纸目录中设计图、套用图、选用标准图集是否填写齐全。 1.1.2 总平面图
a)场地四角的当地统一高程、坐标以及场地的位置尺寸是否标注清楚; b)新建筑物是否在当地规划部门规定的建筑红线范围之内,新建筑物与相邻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间距尺寸以及新建筑物的放线定位尺寸是否标注清楚;
c)各子项名称和编号与其它有关图纸是否一致,各子项标注的建筑物坐标编号、总长度、总宽度、层数、主要出入口位置与其它有关图纸是否相符;
d)总图上标注的标高与地形图中所注的当地统一高程的换算值是否注明;室外整平标高和室内地坪标高是否标注齐全;
e)总图的图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制图标准;
f)总平面图中风向频率玫瑰图和指北针是否绘制;总图比例是否已标注; g)道路与建筑物关系及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高等是否标注清楚; h)围墙及围墙门的位置尺寸是否标注清楚;
i)总平面图中红线内的道路、绿化、小品、铺地以及停车用地等的范围及建筑做法是否绘制清楚;
j)红线范围外的有关现状环境是否表达清楚。 1.1.3建筑总说明
建筑统一说明中设计依据、工程设计规模、建筑面积等是否填写清楚;建筑装修做法中各部位材料的选用是否齐全。 1.1.4平面图
a)各层平面图(包括夹层和地下室平面)是否齐全并按顺序绘制图号、图名、比例等是否标注;首层平面是否画了指北针;
b)分区段绘制平面图时,是否绘有组合平面示意图及相应的轴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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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定位轴线(包括附加定位轴线)编号是否注明;各层平面的定位轴线以及与其它建筑图的定位轴线是否一致;
d)三道尺寸线及平面图中所注尺寸是否准确;门窗墙垛是否符合砖模数;室内门窗位置尺寸是否已标注清楚;
e)所注标高(包括地下室、地坑、地沟、室内外地面、楼地面、浴厕、厨房、阳台、楼梯、休息平台等)是否正确;阳台和外走廊的斜水坡度是否标注,阳台或外走廊的小水沟是否有足够的坡度;检查结构图纸相对应部位的标高是否和建筑图一致;
f)在平面图中表示剖面的剖切符号(包括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及剖视图的所在图纸页次是否标注清楚;
g)房间名称(编号)、门窗编号以及门开启方向等是否正确;
h)屋面平面图中雨水口位置、天沟溢水孔位置屋面及天沟的排水坡度、分水线、坡向、起点标高是否标注;屋面的标高和结构图相应部位的标高是否一致;出屋面的烟囱及各种管道、屋面检查孔、天面水池、室外消防楼梯是否绘制;是否已标注详图索引;
i)墙体、楼地面上较大的孔洞(包括排风扇、信箱、配电箱、消防栓箱、通风管道、工业设备及管道等预留孔)的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注清楚;
j)各层平面图所注详图索引是否正确及齐全;
k)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位置是否标注清楚;检查选用标准图集及节点大样是否正确;
l)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及主要尺寸、重要设备位置尺寸与标高是否标注清楚;在楼梯平面范围内,是否与梁有碰头现象;
m)电梯位置及主要尺寸是否标注清楚,载重量是否标注; n)各层平面雨水管的位置是否标注清楚;
o)平面图中各种类型的墙体:如砖墙(柱)、砼墙(柱)等是否表示清楚,区分明显,墙体厚度是否标注清楚;
p)吊车型号、吨位、跨距、行驶范围、吊车梯位置、天窗位置编号等是否标注清楚。 1.1.5立面图
a)各向的立面是否绘全,立面图和平面图对照是否正确;雨水立管以及局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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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或挑出部位等是否绘制齐全;
b)立面轴线编号及立面所注尺寸是否正确无误; c)门窗形式是否与门窗表及门窗大样所注规格相符; d)外墙饰面做法和范围以及粉刷面的分格线是否标注清楚;
e)立面图上各部分构造的详图索引是否正确。图名、比例等是否标注。 1.1.6剖面图
a)剖面图与平面图上的剖切线的部位是否一致。定位轴线是否正确。剖面图是否已将设计的特殊部位表达清楚,在剖面图中可视部分是否已绘制;
b)各个部位的标高是否标注清楚。各部位标高和平、立面是否一致; c)剖面图所注尺寸是否正确;
d)剖面图中楼梯形式、墙身、梁、柱、圈梁、过梁、檐口、天沟、女儿墙、设备基础、电缆沟、暖通管沟、门窗、步级等是否绘清楚。剖面图的梁、柱位置与结构图是否相符;
e)剖面图上各部分构造的详图索引是否正确;图名、比例是否标注。 1.1.7门窗表中编号、尺寸、数量与平、立面及门窗大样图是否相符;图集编号选用是否正确。
a)框架结构的门高是从地(楼)面到梁底,应注意有没有减去建筑完成面的粉刷厚度;
b)防火门有没有标注耐火等级,是否带玻璃窗; c)左右不同开启的门带窗有没有另外编号或注明。 1.1.8详图
a)详图与平、立、剖面图中相应的位置是否相符,详图应尽量标注轴线,详图的尺寸、标高是否齐全无误,与平、立、剖面图是否一致;
b)建筑构造、材料规格、施工安装要求以及与之相关的结构配件、埋件是否标绘明确,交待清楚;
c)绘制在建筑图上的结构物件,如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已标注混凝土标号和钢筋规格;
d)详图用料是否与构造说明一致;
e)各种详图,其构造和尺寸是否与结构图相应的部位相符; f)图例、索引、比例是否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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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计算书校核
核对建筑面积、道路、绿化面积、容积率等指标;对建筑节能计算、声学计算、座位视线计算、疏散距离、日照、采光等计算,检查数据有否错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2 审核
1.2.1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部颁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1.2.2施工图设计是否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如有增减项、超面积、超投资等问题,是否经过报批。
1.2.3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的要求。 1.2.4总图设计
a)在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中已审定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是否正确执行; b)总图设计采用的定额、指标和标准是否正确; c)是否按设计要求做了竖向设计及土方工程图;
d)建筑红线和道路红线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划部门设计要点要求; e)室外道路设计宽度、转弯半径、标高是否合理; f)总图的综合管网布置和建筑布局是否有矛盾; g)室内、室外的设计标高是否合理; h)卫生间距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i)停车场、车辆出入口布置是否按城规和交通部门要求进行设计; j)房屋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规范及消防部门的要求;
k)在南宁市区的工程,是否按照市规划局《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条例》(2000年版)中有关条文办理。 1.2.5建筑防火设计
a)建筑防火设计是否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 b)是否具备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 c)建筑分类和定级是否合理;
d)建筑总平面是否满足消防车道、高层建筑扑救面的有关规范条文; e)走道有无自然采光通风,审查是否设置了排烟设施; f)选定的防火门的级别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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