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化除盐水处理站设计
3 水处理站
3.1 一般规定
3.1.1 水处理站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要用水对象,同时应考虑水源来水管线的敷设;
2 交通运输应方便;
3 应远离煤场、灰场等有粉尘飞扬的场所,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尘、水雾的构筑物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3.1.2 水处理站宜采用独立建筑,有条件时,也可与其他建筑物合建。
3.1.3 水处理站宜设置仪表控制、化学分析、设备维修、药品贮存和辅助房间。当设有中心化验室和维修车间时,辅助房间的面积可相应减少。
3.1.4 扩建工程应结合原有各系统、设备布置情况和运行实际情况统筹设计和布置。
3.1.5 酸碱设备布置区域应设置防止化学伤害的设施。
3.2 设备布置
3.2.1 水处理站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
2 应节约用地;
3 应减少对主操作区的噪声干扰;
4 宜便于操作和维修。
3.2.2 澄清池(器)、过滤池(器)和各种水箱可布置在室外,顶部宜设人行通道或操作平台。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澄清、过滤设备应布置在室内。
3.2.3 软化除盐离子交换设备宜布置在室内。当水处理设备布置在室外时,其运行操作部位及仪表、取样装置、阀门等宜集中布置,并应有防雨、防冻、防晒的措施。
3.2.4 软化除盐离子交换设备面对面布置时,阀门全开后的操作通道净间距不宜小于2m,并应满足设备的检修需要。巡回检查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8m,设备之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0.4m。
3.2.5 经常检修的水处理设备和阀门,宜按其结构型式、数量、起吊件重量,设检修平台、叉车或起吊装置。
3.2.6 酸碱贮存槽可布置在室外,寒冷地区碱贮存槽应布置在室内。酸碱贮存槽宜靠近废水中和池。
3.2.7 酸碱贮存槽、水处理用药剂存储位置应靠近水处理室,且方便运输。
3.2.8 药品贮存设备、加药设备宜布置在单独的区域或房间内,应有防腐、安全防护等措施,室内应设强制通风设施。
3.2.9 空气压缩机、罗茨风机、水泵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采取减噪措施。
3.2.10 控制室和化验室应有采光照明,控制室、精密仪器室应装设空气调节装置,其他化验室宜装设空气调节装置。
3.2.11 纳滤、反渗透、电除盐装置应布置在室内,当受场地限制,需要两层布置时,其给水泵宜布置在底层。
3.2.12 保安过滤器布置应有滤芯更换空间,纳滤、反渗透膜壳两端应留有不小于单支膜元件长度1.5倍的换膜空间。
3.2.13 电除盐装置应根据其结构型式合理布置,且便于检修和模块更换。电除盐装置给水箱宜布置于室内。
3.3 管道布置
3.3.1 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管线短,附件少,整齐美观;
2 宜便于安装、检修;
3 不应影响设备的起吊和搬运;
4 宜采用标准管件;
5 不应布置在配电盘和控制盘的上方。
3.3.2 管道埋地敷设时,埋地敷设深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冻土层深度等条件确定,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7m。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不应埋地敷设。
3.3.3 石灰乳液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流管坡度不应小于5%;
2 管内流速不宜小于2.5m/s;
3 管道应减少弯头、U形管等;
4 管道的弯头、三通和穿墙处管段应设法兰;
5 水平直管长度超过3m时,应分段用法兰连接。
3.3.4 输送浓酸、碱液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不宜布置在人行通道和转动设备的上方,需要架空敷设时,应设保护罩或挡板遮护。
3.3.5 手动操作阀门的布置高度不宜超过1.6m,高于2m的阀门应有传动装置或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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