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多次输血每次输血必须签字,保证几次输血几次签字)。
第二十五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六条、病危(重)通知书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签名的医疗文书。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患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一式两份,一份交患保存,另一份归病历中保存。未按要求完成扣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住院病历(指运行病历),要有门诊病历,无门诊病历者,扣开住院证医师50元。
第二十八条、住院证上项目要填全,住址要填到居委会或村,或者单位地址。最好要有联系人及其或手机。未按要求完成扣开住院证医师50元(三无人员除外)。
第二十九条、归档病历质量首先由书写病历的同科室临床医师之间参照标准进行互查,并填好“病历质量检查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表格),在病历送达病案室之前由科室病历质控医师把关,保证病历书写出科质量,确保出科无丙级病历、互评甲级率大于90%。各科室质控医师按时完成每月科室质控病历检查,一般为10份,给予每份病历检查10元奖励。
专业资料
第三十条、每月10日前由各科室主任统计上一月中、西医病历总数,并监督做好相关病历质控工作,总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上交质控办。经质控办抽查后,对完成甲级病历的中医病历,给予每份10元奖励,护士每份5元奖励。完成甲级病历的西医病历,给予每份5元奖励,护士每份2.5元奖励。每月病历奖励总金额由各科科主任、护士长支配,并对本科室每位书写、签字病历的医护人员统计制表(由质控办统一制作)后上交质控办审核。逾期当月未按时完成病历质控及统计,对该科室奖金处罚200元。补好病历质控及统计工作后,按以上奖励制度执行,200元处罚不予以归还。
第三十一条、病案质控目标: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出院病案3个工作日归档率100%。
第三十二条、病历送达病案室归档后,由质控办组织人员对每一位医生各抽查一份病历,对归档病历书写质量的及时性、完整性、规性、整洁性检查来评写病历等级,计算甲级病案率。并将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下达书写科室,限期72小时对问题病案整改并及时返还病案室。
第三十三条、住院科室病历应从日常病程记录开始,在右下角标注页码,未标注页码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住院病历化验单应及时粘贴,并标注时间,未标注时间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中药处应单独粘贴,未单独粘贴每份扣10元,记分扣1分。
第三十四条、住院科室全年病案甲级率大于90%,无丙级病案,出院病案3天归档率100%,做为科室和个人单项奖、评先评优、晋升职称优先条件。
专业资料
第三十五条、院前急救病历,按照《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书写病历,经科室病历质控医师检查合格后,每份给予2元奖励。如未达到书写基本要求,不予以奖励。遗失病历扣责任人100元。并做好统计工作,每月给予科室病历质控医师50元奖励。
第三十六条、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抢救及暂留观病历,按《留观病历书写制度》完成,给予每份2元奖励。护理人员按时完成医院急诊入院评估表、抢救护理评估表等所有护理记录,给予每份2元奖励。遗失病历扣责任人100元。每月由护士长负责统计并做好护理质控工作。
第三十七条、对于经常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及《惠民中医院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制度》,经常不能按时完成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在检查中经常出现不合格病历及丙级病历,多次建议整改,但仍整改不力的,则将该问题提交给院委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委员会,并根据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相应处罚,并转岗教育3个月。
第三十八条、质控办将不定期组织不同科室医生对全院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进行抽查,同时认真学习病历检查评分标准,提高全院书写病历医生水平,对参加病历检查医生,检查运行病历给予每份5元奖励,检查归档病历给予每份10元奖励。
第三十九条、本条款牵涉的奖罚情况每月由质控办统计,先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经院领导审批签字,财务科执行。
专业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