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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6 0:54:58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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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考试题

一、判断题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2、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购买资产,应当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

3、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其独立董事应当对聘用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5、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

6、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7、上市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召开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公告,并申请办理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期间直至其表决结果披露前的停牌事宜。

8、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9、特定对象因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导致其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比例超过30%或者在30%以上继续增加,可以在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申请的同时,提出豁免要约义务的申请。

10、证券公司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

11、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超过6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核准文件失效。

12、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3、上市公司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信息(以下简称股价敏感信息),特殊情况下可有选择性地向特定对象提前告之。

14、上市公司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15、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6、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

17、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18、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1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二、单项选择题

1、上市公司在()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

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但已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A、6个月

B、9个月

C、12个月

D、3个月

2、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 )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A、独立财务顾问

B、独立董事

C、律师事务所

D、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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