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职称的中药人员共同执业。 五、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六、注册资金到位。 10·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
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三、科室设置
㈠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㈡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 ㈢开展门诊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㈣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及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同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四、人员
㈠至少有1名在相应专业执业满5年以上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五、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
处置台、注射器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注册资金到位。
注:《医疗机构诊疗名录》中的中医二级诊疗科目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从事的一级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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