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信委资[2011] -1号
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在您签署相关信托计划文件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本信托项下,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 。尽管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存在法律政策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风险。
二、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郑重申明: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三、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本信托计划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四、委托人申明:
1、委托人认可信托计划约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
2、委托人已仔细阅读信托计划文件及相关资料,自愿将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独立做出签署信托计划文件的决定。
西部信托已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委托人已知悉并了解其提示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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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在本文件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包括本风险申明书、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表明上述文件对本人/本机构具有法律效力,且本人/本机构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风险表示自愿接受,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委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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