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58台、主机1台。在当事人无照经营的27天时间中,共计营业额6140元。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刘某的经营行为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3、法律依据:
(1)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无证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违法经营场所,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特殊适用情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这种违法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相应的罚则,适用于处罚大部分无证照经营行为。如果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发生在特殊行业,则不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应转致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案例六、张某,本是辽宁省XX市XX粮食烘干厂法定代表人,该厂的经营范围是粮食烘干。自2010年11月28日开始,张某见收购玉米利润空间较大,先后以每斤0.8元的价格收购玉米40万斤,烘干费用每斤0.02元,烘干后35万斤,以每斤1元的价格销售给营口XX粮食进出口公司。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张某的经营行为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3、法律依据:
(1)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证照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特殊适用情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这种违法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相应的罚则,适用于处罚大部分无证照经营行为。如果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发生在特殊行业,则不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应转致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案例七、吴某,辽宁省XX市人,在本市投资收购了XX塑料彩
印厂,2011年1月11日开始承接印刷业务。XX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1年3月14日检查发现,该厂有塑料彩印机两台,印刷成品若干,但当事人没有相关的证照。2个月来,吴某的彩印厂承接了5笔业务,经营额为3千元、4千元、2.6千元、0.8千和5.2千元。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哪个执法部门对其行为拥有管辖权?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吴某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3、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管辖权。 4、法律依据:
(1)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证照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特殊适用情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这种违法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相应的罚则,适用于处罚大部分无证照经营行为。如果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发生在特殊行业,则不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应转致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案例八、于某于2010年12月在辽宁省XX市XX商业区购得门市房,面积60㎡,经筹备,2011年1月1日于此开张营业,经营海阔天空旅行社,开始招募导游等工作人员11名,同时与国旅辽宁社取得联系,为其代揽客源赚取总费用5%的劳务费。2011年4月1日XX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旅行社已经代承揽各类客源57人次,赚取劳务费5千元,自己组团4次共计128人次,盈利38400元,旅行社开支39600元。但于某一直没有办理开办旅行社的相关证照。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应当如何定性?哪个执法部门对其行为拥有管辖权?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 1、于某的经营行为违法。 2、应当定性为无证照提供旅游服务。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管辖权。 4、法律依据:
(1)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证照提供旅游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特殊适用情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这种违法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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