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且知识容量大,涉及到了民法、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民事责任等多个概念。按照新教学大纲的要求,这些概念不用中职生进行识记,但如果对这些基本概念不能做到基本理解,学生就很难理解和接受本节课的其它内容。因此,在本节课的具体教学过程中,计划把这些内容拆分成两个课时来进行。为了使学生便于理解基本概念,举出了几个学生容易感兴趣的相关案例。
另外,中职法律课教学的任务不仅仅是让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一些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教育。本节课在这个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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