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文件 一局发展质安字[2006]56号
关于印发《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施工用钢管扣件
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京外办事处、关联单位:
现将《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制度》正式下发,请各项目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制度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 非实体性材料 管理办法 抄送:公司各领导 打字:杨 校对:颜忠敏
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制度
依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建材[2006]72号)文精神,按照“使用单位负责,强化工地检验;供应单位备案,实行市场准入”的原则,杜绝工程项目由于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而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在购置和租赁钢管、扣件时,应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相关资料。所需保存材料为:
(一)北京市建委备案证明 (二)营业执照 (三)生产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
(五)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的延期型式检验报告 (六)商标注册证明等
二、所购置或租赁的钢管、扣件,在进场时项目物资人员必须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和处理记录存档备查。所验材料出现以下问题不得进场:
(一)质量合格资料不全 (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
(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的钢管、扣件及质量不合格的 (四)无近期质量检验报告(一年内)
三、对使用旧钢管、旧扣件的施工现场,应当逐件检查,需要时应当委托有验证取样检验资质的机构或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抽检。外观检验和力学性能复验的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备查。
四、为确保承重脚手架的搭设质量,项目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北京市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五、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不少于3把的力矩扳手,保证扣件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到40N.m~50N.m,最大不超过60N.m。
六、对供应不合格钢管、扣件的生产厂家和租赁单位,公司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七、公司将采取随机抽样送检钢管、扣件,一旦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钢管、扣件的生产厂家和租赁单位备案信息可到“北京建设网”上查询。
网址:www.bjjs.gov.cn 九、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附件: 1、《钢管扣件质量保证协议》
2、《钢管扣件使用管理检查验收表》
20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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