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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设 计(论 文)开 题 报 告
题目: 我国上市银行资本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 学生姓名: 李毅聪 学 号: 1081030113 所在院系:经 管 院 专业班级: 金融0801 指导教师:郭红珍 职 称: 副教授
2012年 4 月 10 日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是金融的核心。商业银行作为各种市场活动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其经营质量的好坏不但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WTO协定,2006年底我国实现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将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与国内商业银行进行竞争,并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这种竞争将越来越激烈。由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反映了银行资产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以及银行利用资本的能力,是银行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若想在银行业的竞争中占据优势,提高经营绩效是目自仃函待解决的问题。
在国内,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银行业掀起了一次全方位的变革。很多银行都采取上市的方式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提高其经营绩效。自1991年4月3日深圳发展银行作为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深交所上市以来,目前我国A股市场上已有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十五家上市银行。商业银行股改、上市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银行拓宽融资渠道,而在于最终完善作为我国现代银行制度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来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绩效。银行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银行相关各方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是现代银行中最重要的制度架构,包括银行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问的一整套关系。资本结构属于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对治理结构的作用是基础性的。
根据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资本结构与企业的税收地位、财务状况和代理成本直接相关,资本结构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其经营绩效。直接的影响在于资本结构决定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间接的影响在于企业的资本结构基础性的决定了其治理结构及经理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总体经营绩效。企业的经营绩效评价一直是国外财务管理学与会计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作为一项有效的企业监管制度,它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监督约束企业的重要手段。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企业行为的规范和企业价值(即企业经营绩效)的提高。然而,由于我图商业银行业的资本结构不合理,导致有效的治理结构难以建立,治理机制难以发挥其作用,最终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鉴于此,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中资本结构的研究,不仅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对其他未上市银行的深化改革和资本结构的优化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银行将会越来越多,分析上市银行资本结构及其与绩效的关系,对于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Berle和Means(1932),他们指出:在公司股权分散的情况下,没有股权的经理与分散的小股东之间是有潜在利益冲突的,公司资源可能被用于最大化经理人员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绩效不能达到最优。这一假说的潜在含义是股权越分散,公司业绩可能越差。
正式对公司价值与经理所拥有股东权之间关系的研究则始于Jensen和Meckling(1976)对委托代理理论的系统阐述,代理关系被定义为这样一种合同关系: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要求代理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由于两权分离,必然存在代理成本。股东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内部股东,主要指董事会成员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实际上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及专有投票权;另一类是公司外部股东,他们不拥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只能“用脚投票”。Jensen和Meckling从这两类股东所控制的利益要求权的相对数额角度,来分析产权、代理成本、资本结构等一系列问题,并认为公司价值取决于内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内部股东持股的比例越大,则公司价值从理论上讲也越高。
Grossman和Hart(1980)的模型表明,股权结构分散条件下,单个股东缺乏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因为他们从中得到的收益远小于他们监督公司的成本。
Demsets和I,ehn(1985)用1980年美国511家公司的会计利润率对各种股权集中度进行回归分析,发现股权集中度和会计利润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他们认为,在一个所有权十分分散的企业中,分散化股权的股东对自身的所有权并不在意,也就是说,股权结构不是作为内在变量而对公司绩效起作用,它是一个外生变量。
Shleifer和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傻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控股股东既有动机又有能力对企业管理层施加足够的控制,因此股权集中型公司相对于股权分散型公司要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
Holdemess和Sheehan(1988)则通过对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拥有绝对控股股东与股权非常分散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少于20%)的托宾(Tobin)Q值与会计利润率进行比较统计检验,发现同样的公司在存在绝对控股股东的年份和不存在绝对控股股东的年份业绩没有显著差异,因而认为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无相关关系。同时,控股股东的类型对公司绩效有影响,当绝对控股股东为机构投资者时,公司绩效与股权分散公司无显著差别,而当绝对控股股东是个人股东时,公司绩效显著低于股权分散公司。
Pound(1998)考察了机构投资者面临的激励问题,提出关于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关
系的三种假说:有效率监督假说、利益冲突假说、战略同盟假说。根据有效率监督假说,和分散的小股东相比,机构投资者有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且监督经理人员所花费的成本也较低,因此推论公司绩效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间有正相关关系。利益冲突假说认为:机构投资者和公司间存在着其他有盈利性的业务关系,因此他们被迫投经理人员的票。战略同盟假说则认为:机构投资者和经理人员发现他们之间进行合作对双方来说是有利的,这种合作降低了机构投资者监督经理人员所产生的对公司价值的正效应。因此,利益冲突假说和战略同盟假说都推论公司价值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存在着负相关关系。
LaPorta(1999)等人认为,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胁,或者外部股东类型比较多元化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可能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即利益侵占。
另外有些研究则发现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Stulz(1988)证明:公司价值最初随内部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而后开始下降。在他的模型中,随着经理人员持股比例的增加,敌意收购者为了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所支付的溢价也随之增加,但接管成功的可能性却随之降低。Morck,Shleifer和Vishny(1988)对371个在《财富》500强中榜上有名的大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比重与公司价值(Tobin’s Q)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
McConnell和Servaes(1990)通过对1976年1173个样本公司以及1986年1093个样本公司托宾Q值与股权结构关系的实证分析,得出一个具有显著性的结论,即Q值与公司内部股东拥有的股权之间具有曲线关系。当内部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从零开始增加时,曲线向上倾,至这一股权比例达到40%一50%之间时,曲线开始向下倾。并且还发现机构持股比重与托宾Q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Myeong-Hyeon Cho(1998)分析《幸福》杂志500家制造业公司的数据,得出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投资、进而影响公司价值的实证结论。在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同区间上,即内部股东拥有股权在零至7%、7%至38%、以及38%至100%的三个区间上,公司价值分别随内部股东拥有股权比例增加而增加、增加而减少、增加而增加。一在新兴市场的研究方面,Claessens(1997)对捷克和斯洛伐克,以及Claessens和Djankov(1999),对东亚地区企业的企业股权结构的研究,均发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股权高度集中,并且和公司价值正相关。
【2】【3】的研究发现,国有银行的资本结构十分特殊,它是国家声誉与居民存款在特殊改革背景下的一种奇妙组合。作为出资人,国家以其独有的声誉“入股\,而居民部门则以存单持有人的身份实际提供着真实资本。他认为,国有银行的资本结构改革的具体进程最终取决于国家、国有银行以及居民部门三方参与的博弈过程。他进一步指出,金融剩余具有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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