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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客观不法要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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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客观不法要件(二)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危害结果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2/1)A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解析】刑法中的危害结果包括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构成犯罪的行为肯定造成了结果(实害或危险),由此,只要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可得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的结论。

(1)选项A,甲男明知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依法已构成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具有危害结果,故选项A错误。

(2)选项B,丢失枪支不报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严重后果通常指枪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为其所用实施犯罪行为等结果。本案中无此结果,不构成犯罪,故选项B正

确。

(3)选项C,诱骗儿童离开监护人的,属于拐骗儿童罪,当然有危害结果,故选项C正确。

(4)选项D,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要求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拒不归还。本案中丁虽恶意透支,但及时归还,不构成犯罪,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选项D正确。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2)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参考答案】C 【解析理由】

A选项,在结果无价值的立场之下,如果将该选项中的“危害结果”,理解为广义的结果(法益侵害结果),即包括实害结果、具体危险、抽象危险,则“危害结果(法益侵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法是正确的。如果将“危害结果”理解为最狭义的结果,即理解为实害结果,因抽象危险犯等的构成无需实害结果,则本句说法就不正确了。在行为无价值的立场之下,行为犯的构成无需危害结果。

B选项,抽象危险是抽象危险犯构成要件(准确的说是基本犯即既遂犯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不是实害犯、具体危险犯的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选项,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抢劫“致人死亡”既包括过失致人死亡,也包括故意杀人),系结果加重犯。本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其一,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没有诸如“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只有数额加重犯(“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及情节加重犯(“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规定。其二,被害人系“自杀身亡”,死亡结果与诈骗行为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三,徐玉玉案被认定为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的成立无需情节与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3.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2015/2/14) (D)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中的抽象危险犯(行为犯),以及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抽象危险犯(行为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以达到抽象危险(危险也是一种危害结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

A选项,根据刑法第338条,构成污染环境罪,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严重污染环境”指非法排污达到一定量或造成严重损失结果,故而,污染环境罪应是结果犯。

B选项,根据刑法第114、115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构成危险犯的既遂。

C选项,根据刑法第118、119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构成危险犯的既遂。

D选项,根据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抽象危险犯(行为犯),只需实施行为完毕即可构成犯罪既遂,无需假药存在危害危险或造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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