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罗山县铁铺中心校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逐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要求留守儿童家长每月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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