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现金治理
大纲:
一、开户单位利用现金的范围 二、现金利用的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大体要求 四、成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操纵
现金是指通常寄存于单位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依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集体、军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需依照该条例的规定收支和利用现金,同意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舞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利用现金。
一、开户单位利用现金的范围
依照《现金治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能够利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治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该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治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利用现金进行监督治理。
开户单位能够在以下范围内利用现金(一样不超过1000):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依照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奖金;
4.各类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能够大于1000元)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能够大于1000元)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信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形能够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上述结算起点为1000元,需要调整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信后,报国务院备案。
除上述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份,依照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二、现金利用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打算,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需严格遵守,超过部份应于当日终了前存人银行。
这一限额由开户行依照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样依照单位3
—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信。边远地域和交通不发达地域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信。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治理,必需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效劳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依照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例题·单项选择题】开户行依照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样依照单位(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信。
A.3-5天 B.5-8天 C.2-6天 D.2-5天 答案:A
三、现金收支的大体要求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以下规定办理: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信送存时刻。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能够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形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需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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