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浦东新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根据《2019年浦东新区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和办法》,浦东新区教育局拟开展2019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依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
小学幼儿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劳技、信息科技、品社、德育、心理、特殊教育、校外教育、学前教育。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科技、德育、职业教育、心理、校外教育、社区教育。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论文(含技术总结等)。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应是在学区、教育集团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学区、教育集团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
(2)课题。送审鉴定的课题须为区级及以上课题,申报人须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
(3)专著或教材。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须提交涉及个人承担部分的完整材料。
2、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学校也须签订《学校承诺书》。
3、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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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科研成果原件一份:出版、发表的须提交书籍或刊物原件并附上正规出版物查询证明;交流或获奖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课题须提交立项审批书和结题报告原件。
(2)教科研成果复印件三份:出版、发表的须提交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组成的复印件;交流或获奖的须提交文章打印稿;课题须提交本人承担部分的文章打印稿。所有复印件必须全部隐去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3)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者本人承担的部分。
(4)非独立完成的教科研成果,须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三、申报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并填写《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2、学校审核,填写《学校承诺书》 3、职改办进行申报材料预审
4、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材料交学科组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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