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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武《民事诉讼法学》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6-11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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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00xuexi.com 第六章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6.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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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00xuexi.com 一、公开审判制度

1.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与功能 (1)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进行的制度。

(2)内涵

①对一定范围内的群众公开,允许群众旁听;

②向新闻媒体公开,指允许新闻媒体对审判过程进行采访报道,以使社会知悉审判过程。 (3)功能

①恣意限制功能;②审判结果正当化功能;③舆论监督功能;④法制宣教功能。

2.公开审判的例外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判的情形分为两种,①应当不公开审理情形;②可以不公开审理情形。

(1)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2)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和离婚案件属于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3.公开审判的程序要求 (1)公告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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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00xuexi.com 称、开庭时间和地点。

(2)事实认定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案件事实未经法庭公开调查不能认定。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未在法庭公开举证、质证,不能进行认证,但无须举证的事实除外。

(3)宣判

人民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应当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4)法律后果

应该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典型事由。应当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没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将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①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再审;

③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4.公开审判的场所要求

(1)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需要巡回依法公开审理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

(2)审判法庭和其他公开进行案件审理活动的场所,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布置的要求悬挂国徽,设置审判席和其他相应的席位。

二、两审终审制度 1.两审终审制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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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00xuexi.com (1)概念

两审终审,就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两审终审制度例外

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不准当事人上诉;除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也不得上诉。

2.我国两审终审制的沿革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根据地审级制度不统一,有的实行二审终审,有的实行三审终审。

(2)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经历了三级两审终审制为主体与四级两审终审制为主体的两个发展阶段。

(3)在1982年和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将两审终审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在特殊审理程序中规定了一审终审制。

3.民事审级制度的概念与功能 (1)概念

民事审级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不同层级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方面的职能划分,以及民事案件经过几级法院审理就宣告终结的制度。

(2)功能

①民事权利补救功能;②裁判效力确定功能;③法律适用统一功能。

4.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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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100xuexi.com (1)弊端

①上诉条件宽泛,有学者称我国的上诉程序为“无限上诉”。

②中级人民法院一般为终审法院,导致了终审法院的权威性难以得到体现。

③终审法院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也可能是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终审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不能实现。

(2)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所设立的审级制度应当是多层次的,即以两审终审制为基础,以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为必要的补充。

三、合议制度 1.概念

(1)合议制与独任制的概念

①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单数的审判员、陪审员组成或者由3名以上单数的审判员组成的审判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与作出裁判的制度。

②独任制是由一名审判人员代表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审判组织形式。

(2)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除适用独任制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外,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民事案件时必须适用合议制进行审判。

2.适用范围 (1)第一审合议庭

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也可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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