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贬的文人 1. 韩愈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汉族,河南河阳(今河南焦作孟州市)人。
韩愈曾与柳宗元、刘禹锡同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公元803年(贞元十九年),关中地区大旱。韩愈查访发现,灾民流离失所,四处乞讨,关中饿殍遍地。目睹严重的灾情,韩愈痛心不已。而当时负责京城行政的京兆尹李实却封锁消息,上报朝廷说,关中粮食丰收,百姓安居乐业。这激起了韩愈的一腔怒火。他奋笔疾书,向皇上递交了《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反映真实情况,并请求减免这一地区的租税。韩愈这一举动不仅没有引起唐德宗的重视,反而在小人谗言之下被贬为连州阳山令。
公元813年(元和十四年),早已被调回长安的韩愈又以一篇《论佛骨表》上疏直谏,对兴师动众、耗费巨资,掀起迎拜佛骨狂潮的宪宗加以劝诫。他在文章中恳请,将佛骨“投之于水火,永绝根本,以断天下后世的迷信疑惑”“此皆群臣之所未言,陛下之所未知者也”,“一切灾殃,由臣承担,上天鉴福,绝不怨悔”。可唐宪宗读后大为震惊,要对韩愈处以极刑。多亏一众官员为韩愈求情,他才幸免一死,被贬为潮州刺史。被贬后,韩愈写下“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的诗句,表达了他忠心进谏、一心为国为民的情怀。
2.白居易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著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遂以此为理由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818年冬,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于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诗今已失传),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他被贬谪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谕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香炉峰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3. 陆游(1125~1210),由于张浚举兵北伐失败,陆
游被加上“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的罪名而罢黜还乡;后在江西任上,当地发生水灾,他奏请开仓赈济,竟以“擅权”罪名
罢职还乡。陆游在家闲居6年后,又被起用为严州(今浙江建德)知州。他赴京受命,写了有名的七律《临安春雨初霁》。十五年,陆游被召赴临安任军器少监。次年,光宗即位,改任朝议大夫礼部郎中。于是他连上奏章,谏劝朝廷锐意进取,减轻赋税,结果反遭弹劾,以“嘲咏风月”的罪名再度罢官。
4. 苏轼(1037~1101),元丰二年(1079)因所谓
以诗文诽谤朝廷的罪行下狱。侥幸被释后,谪贬黄州;绍圣元年(1094)哲宗亲政 ,新党得势,贬斥元祐旧臣,苏轼被一贬再贬,由英州(今广东英德)、惠州,一直远放到儋州(今属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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