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造价在[5—10)万元:
1、鄂市地区:计划(申请)→分管副总裁→分管基建工程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总裁→工程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其它地区:计划(申请)→分管副总裁→分管基建工程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总裁→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三)总造价在[1—5)万元:
1、鄂市东胜地区:计划(申请)→分管副总裁→分管基建工程副总裁→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2、其它地区:计划(申请)→公司经理→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车辆、设施设备报废
集团技术设备管理部门为“车辆、设施设备报废”职能管理与业务承办部门,集团车辆、设施设备报废,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营运车辆、游船:
1、鄂市、包头地区:报废申请→分管副总裁→技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分管技术设备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报废处理→财务管理部门做财产核销
2、锡市地区:报废申请→公司组织鉴定→分管副总裁→分管技术设备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公司组织报废处理→财务管理部门做财产核销
(二)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含)的其它设备:报废申请→分管副总裁→技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分管技术设备副
第29页
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报废处理→财务管理部门做财产核销
(三)购置总价在5万元以下:
1、鄂市东胜、阿康地区:报废申请→技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分管技术设备副总裁→技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报废处理→财务管理部门做财产核销
2、其它地区:报废申请→公司组织鉴定→公司经理→公司组织报废处理→财务管理部门做财产核销
第三十条 车辆、设备等参加财产保险
集团安全营运管理部门为“车辆、设备等参加财产保险”业务承办部门,集团车辆、设备等参加财产保险,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营运车辆、船只:
1、鄂市地区各公司:参保方案→分管财务副总裁→总裁→集团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办理相关参保业务
2、其他地区各公司:参保方案→公司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办理相关参保业务
(二)其它财产物资:参保方案→分管财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办理相关参保业务
第三十一条 对外借款、借贷款担保事项
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为“对外借款、借贷款担保事项”业务承办部门,集团对外借款、借贷款担保事项,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
第30页
批手续:
申请→分管财务副总裁→董事长→财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 内部借款
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为“内部借款”业务承办部门,集团内部借款事项,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已审批事项(凭审批单)
1、鄂市东胜地区各公司、总部机关:申请(借款单)→财务部长→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其它地区各公司:申请(借款单)→公司财务负责人→经理→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二)未履行审批事项
1、鄂市东胜地区各公司、总部机关:申请(借款单)→经理或分管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其它地区各公司:申请(借款单)→公司财务负责人→经理→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 财务费用报支
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为“日常费用报支”职能管理与业务承办部门,集团日常费用报支,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1、总部机关:经办人持报账资料→主管会计→财务部长或分管副总裁→总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各公司:经办人持报账资料→主管会计→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31页
→经理→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 公交线网规划与调整
集团生产营运管理部门为各公交公司日常“公交线网优化与调整”职能管理与业务承办部门,企管经营部为各公交公司公交线网整体优化调整职能管理与业务承办部门,集团公交企业公交线网规划与调整,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线网整体优化调整:优化调整计划→分管副总裁→企管经营部门组织调研(提交可行性报告)→分管企管经营副总裁组织审评会→总裁→董事长→下发回复意见→公司组织实施
(二)开通新线路:线路规划→分管副总裁→生产营运部门组织调研(提交调研报告)→分管生产营运副总裁组织审评会→总裁→董事长→下发回复意见→公司组织实施
(三)线路局部调整:调整意见→分管副总裁→生产营运部门组织调研→分管生产营运副总裁→下发回复意见→公司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集团内部基本管理制度、方案制定与修订 集团内部基本管理制度、方案由集团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与修订,集团企管经营部为集团基本制度审核、把关部门,集团通用制度、方案的制定与出台,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一)集团基本制度(集团通用):相应职能部门研究拟定初稿→企管经营部初审→下发征求意见→分管副总裁组织召开讨
第32页
论、审核会议→拟定部门根据会议意见修订→企管经营部审核→总裁→董事长→下发执行
(二)其它临时性制度:相应职能部门研究拟定初稿→分管副总裁→制定、修订部门组织研讨、征求意见→根据会议意见修订→总裁→下发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为集团基本组织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按所规定职权与工作规则办事。各部门、各公司所制定制度应符合本制度,出现与本制度相抵触、矛盾之处,均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第33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