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校园缝纫店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0-022-HQ-CS)
招 商 文 件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0年02月22日
一、招商邀请函
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便捷的缝纫服务,兰州大学榆中校区近期将进行校园缝纫店招商,在此诚挚的邀请有意参与且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本次招商我们将严格按程序开展。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及自然人认真阅读招商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标的概况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位于榆中县夏官营镇,目前该校区教职工及学生人数约2万人。本次招商的校园缝纫店均位于榆中校区校园内,经营服务对象长期稳定。此次榆中校区校园缝纫店招商项目的标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榆中校区校园缝纫店招商标的情况一览表
标段序号 位置 面积(㎡) 房屋租金底价 (元/㎡﹒月) 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为缝纫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不得超出竞标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 1 榆中校区单边楼 (10小单间) 17.1 60元/㎡﹒月 三、竞标人须知
1、竞标人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
2、竞商人须严格按照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竞标,对该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对照执行。 3、资格条件:
(1)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具有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个体经营户及自然人提供本人银行征信报告。
(3)企业、个体经营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企业、个体经营户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可在中国政府招商网政府招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查询网址:www.ccgp.gov.cn)。
(5)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竞标人为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宛川源综合市场商户的,必须严格按照宛川源综合市场关停相关要求办理清退手续,待彻底清理走原商铺内自有物品,完全撤出市场,经市场关停清退工作办公室确认后方有竞标报名资格。
4、经营范围:
(1)本次招商的缝纫店经营范围主要为缝纫服务。
(2)企业、个体经营户不得超出竞商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 5、招商方式:公开竞标。
6、标段划分:本次招商项目分为1个标段。 7、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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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租金(元/M·月)和所提供的各类缝纫项目单价进行报价,详细报价格式见《竞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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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商每个标段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租金(元/M·月)均设有底价(详见“榆中校区校园缝纫店招商标的情况一览表)。
8、竞标保证金: 本招商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9、现场勘验: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上午10:00,具体事宜请提前联系王晶老师,联系电话:15095310429。 四、承租方须知
1、开始经营时间:做好2020年3月1日能够正常开业的准备。
2、承租方须按通知及时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房屋租金,否则招商人可以重新确定经营单位。
3、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竞标时的承诺,按照招商文件的要求及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3、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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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半年一签,每半年由学校对承租方经营服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学校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方应如期归还,学校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等费用约定详见承租方须知第7条。
(2)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学校将以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若原经营单位在新一轮的公开招商中未中标,则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交接期限内无条件撤场,学校不予任何方式的补偿。
(3)实际租赁时间在合同中明确,最终合同价与成交价将存在差异。
4、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租赁合同到期,若无违规行为,在承租方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给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租金每半年一付。
(2)中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预付下一期租金。
6、转租禁止约定: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或部分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学校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7、装修改造及设备投入
(1)学校负责对所租赁房屋场地进行简单装修,墙面大白,地面平整,水、电、暖接通,具备基本营业条件。
(2)承租方负责缝纫工具、设施设备投入和人员配备。
(3)承租方可根据房屋场地情况进行美化装修(原则上在寒、暑假期进行装修),费用自理。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以及保持与周围建筑风格统一协调,所有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门头、招牌设计)必须经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审定后方可实施。
(4)承租方在对所竞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装修材料需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承租方在竞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方在对所竞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擅自拆除、破坏、移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否则,学校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6)合同期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学校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搬走,不可移动的部分由学校无偿获得,学校不予经济补偿。
8、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网络及工商、税务等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9、日常管理:
(1)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并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合同附件)。经营期间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学校保卫处要求,对配置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的充装物,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严禁占用门口、走道等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严禁拆除、破坏、移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警告并要求即刻整改并处以1000-3000元罚金,累计警告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责令其退场。
(4)承租方每天营业时间必须满足师生缝纫需求,每天营业起止时间段不得短于早上9:00~晚上22:00。
(5)承租方必须按时、按规缴纳房屋租金、水、电、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6)按照学校的有关标准进行日常考核。
(7)承租方必须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立即整改到位,合法经营,不得将经营权转租他人。
(8)建立安全卫生责任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安全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经营场所安全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保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9)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人员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并承担他们的一切费用(含工资、福利及人身伤亡事故赔偿等);承租方必须遵守招商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承租方人员有违规行为,租赁方有权管束,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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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缝纫店要确保用电安全。经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15)承租方在校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引起的经济与法律方面问题完全由承租方负责解决,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按照本款约定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未经后勤保障部同意擅自停业的,每次扣除1000元; (2)不接受后勤保障部的管理的,每次扣除1000元;
(3)辱骂师生的,每次扣除1000元;发生打架、斗殴的,每次扣除2000元; (4)擅自变更上调价格的,每次扣除3000元;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除扣除承租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超过3日未营业的(包含3日); (2)与师生发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3)擅自转包、分包的;
(4)不接受学校正常管理或政策调整要求,影响校园稳定的; (5)因竞标人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6)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
承租方因违约等终止合同或双方未续约,应在接到退场通知后按期限交还场地,否则学校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可采取强制措施。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经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学校无关。
13、合同期内若涉及不可抗力因素或学校规划调整,承租方需无条件的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 五、评标办法及中标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竞标人。 (2)坚持招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对所有竞标人的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反对不正当竞争,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商法》有关规定处理。
(5)验证:竞标人在招商洽谈小组决定验证时,提供原件查验。现场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供的不符合的,均视为未提供。
(6)每个竞标人最终得分以招商洽谈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7)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8)评审结束后,各竞标人的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招商洽谈小组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评定1名拟成交人。
3、评审程序: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3)详细评审;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评定拟成交人。
4、评分办法(总分100分):
(1)房租竞标报价(50分):以经洽谈小组一致认定满足招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竞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0。
(2)各类缝纫服务项目报价(20分):以日常裁剪、缝补、订扣子、修改衣服、做裤边、换裤子拉链、换书包拉链单价为参考进行列表报价(包含以上项目但不仅限于此),根据性价比分优、良、一般三等,性价比为优得20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漏报或不报得0分。
(3)竞标人经营状况和服务满意度评价(10分):根据招商方对竞标人经营状况考察结果和客户服务满意度评价综合打分,分为优、良、一般和较差四等,优者得10分,良者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2分。
(4)高校类似服务业绩(10分):有连续服务高校3年以上业绩得10分,连续服务满1年不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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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得5分,服务不满1年得2分,没有类似服务业绩得0分。
(5)经营管理方案(10分):根据竞标人经营策略、服务项目种类、投入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情况综合评分,优者得10分,良者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2分,无经营管理方案得0分。
5、成交原则:
(1)洽谈中的各项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商务、技术能最大满足招商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1至3名竞标人将作为成交候选人。 (3)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竞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竞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经营状况和服务满意度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经营状况和服务满意度得分相同,则按经营管理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4)洽谈小组签署评审报告确定最终排序。 (5)根据评审结果排序,确定拟成交人,并在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主页进行公示(http://hq.lzu.edu.cn/)。 六、竞标文件的递交
1、企业法人竞标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需有法人及竞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竞标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2、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需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经营方案。
4、各种资质证书(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5、竞标报价表(按招商方提供的竞标报价表格式报价)。 6、竞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将以上所列资料电子版(照片、扫描件等)于2020年2月26日09:00至09:20(北京时间)之间,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材料采供科邮箱(clcgk@lz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应为:竞标方名称+项目编号)。逾期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电子版竞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关于废标
1、竞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竞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竞标。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竞标文件是否对招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竞标,将作废标处理。
3、竞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竞标文件没有竞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 竞标文件载明的招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3)竞标文件附有招商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竞标保证金支(汇)票中单位名称与竞标文件中单位名称不符的。 (5)竞标报价低于招商文件所述底价的。
(6)竞标文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不满足招商文件“第三条第4点”规定的。 (7)不符合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几点说明
1、若发现竞标人有串标、恶意竞标等违规现象,招商人有权取消竞标人资格。 2、竞标人所报的日常经营的负责人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评标现场,以利于评委询标。
3、招商文件、竞标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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