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和小区10#楼
施工现场防物体打击安全
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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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四建筑工程有限公
2005年12月8日
施工现场防物体打击措施
1、 任何人进入高空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 外脚手架“四口”,“五临边”密目安全网及层层安全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对于检查有安全隐患的要先整改后施工。
3、 交叉作业,要有隔离防护措施或上下双方签订“交替施工”的
书面协议。
4、 人员固定及密集场所,如卷扬机、搅拌机、上料口、通道口等外必须搭设面积足够,有防穿透能力的护棚。 5、 严禁上掷,下抛物料。
6、 搭设拆除,调整有关设施的危险地点,必须划分危险区(周围5米以内)设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
7、 作业前要对脚手架、工作台、通道、梯子、吊架、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才准投入使用。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或报告领导处理。8、 攀登和悬空作业 人员及搭设架子与安全设施的人员,要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9、 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清理,拆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应堆入平衡,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除,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 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
时清除冰、霜、雪。
11、 登高架设工(含架子工、吊装起重工等),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准登高作业。
12、大雾、大雪、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在底层作业,小心上面掉物打击。
13、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作业。
14、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剂等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均不准作业。
15、脚手架、操作平台、梯橙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整改前不准作业。
16、陡坡屋面或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要求。无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作业。
1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梁、行车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钢管上及石棉瓦上行走或作业。 18、对施工过程中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未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与屋面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以及冰箱与水塔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盖件、挡脚板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19、外脚手架拆除及旧建筑物拆除,要制定拆除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拆除时自上而下逐层按顺序进行,禁止采取推倒和拦倒的方法拆除,拆除下来的物料应用溜槽、传递、吊运的方
法运出现场,严禁抛扔造成打击伤人,拆除危险区域应设戒严区围栏起来,并派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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