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手册2018年1
财务制度管理手册
所属公司万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手册 编制部门财务部 规
制
编
码
VKDC-JG1001-2017-001
生效日期 2014年6月15日
修订日期 2017年11月11日 目录 目录
管理制度准则 (4) 财务管理组织制度 (13) 预算管理制度 (27) 资金管理制度 (34) 税务管理制度 (41) 融资管理制度 (46) 报告管理制度 (50)
档案管理制度 (58)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64) 管理制度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集团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集团控股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全资、参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并形成各公司财务管理手册。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级和各级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集团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集团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
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7、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8、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关联交易。 9、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10、变更融资资金用途。
11、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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