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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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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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和2013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12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XX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12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12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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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一、综合管理工作情况
(一)制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个;按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制订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个。
(二)乡(镇)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次;正职领导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次;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副职领导主持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次;政府其他副职领导召开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次。
(三)乡(镇)政府正职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次;分管安全生产副职领导 次;其他副职领导 次,每人平均 次。
(四)乡(镇)政府与 个乡(镇)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县直属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县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区直、中直企业签订责任状,签约率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个,制订奖惩制度 个。落实奖励资金 万元,实际奖励 万元。
(五)乡(镇)政府年内安排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资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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