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旉农书》与“三才”理论——《陈 旉农书》与《齐民要术》农学思想的比 较(1) 中国的传统农业技术体系,或称传统农法 [1] ,包括两大系
统:以旱地为中心的北方农法和以水田为中心的南方农法。 两者有共通的地方。也有各自的特点。在南方农业中,江南 农业长期以来处于先进的地位,是最有代表性的。江南农业 唐宋以来形成精耕细作技术体系,而第一个对它进行系统总 结的是《陈旉农书》 。因此,要研究以水田为中心的中国南 方农法,尤其是研究南方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的形成和发 展,应从《陈旉农书》开始。对于《陈旉农书》 ,前人已多 所研究 [2]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陈旉农 书》农学指导思想——“三才”理论,与《齐民要术》作一 比较,从中可以看到《陈旉农书》比前代农书有所前进的一 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出江南农法的某些特点。
“盗天地之时利”命题的提出
“三才”理论是在我国古代劳动人民长期的农业实践的结晶, 又反过来成为中国传统农学的指导思想 [3] 。研究中国传统 农学,不能不接触“三才”理论。贾思勰和陈旉农学思想的 中心都是“三才”理论。贾思勰说: “顺天时,量地利,则 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入泉伐木,登山求 鱼,手必虚;迎风散水,逆坡走丸,其势难)。《齐民要术?耕 田第一》)在《齐民要术》中,这一精神贯彻
到农业生产技 术的所有环节中,集中表现为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 宜的“三宜”原则 [4] 。《陈旉农书》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如: “故农事必知天地时宜, 则生之蓄之, 长之育之, 无不遂矣。 ” “然则顺天地时利之宜,识阴阳消长之理,则百谷之成,斯 可必矣。”卷上《天时之宜篇》 )具体到育秧,“欲根苗壮好, 在夫种之以时,择地得宜,用粪得理。三者皆得,又从而勤 勤顾省修治,俾无旱干水潦虫兽之害,则尽善矣” (《善其根 苗篇》)——“时宜” 、“地宜”、“物宜”加上人的勤勉—— 这正是“三才”理论在育秧上的运用。
陈旉在“三才”理论表述上除对前人的继承外, 也有所创新, 集中表现在“在耕稼盗天地之时利” (“天时之宜篇” )这一 命题的提出。“盗天地之时利”一语源出《列子?天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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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 泽之产育, 以生吾禾, 殖吾稼, 筑吾垣, 建吾舍。 陆盗禽兽, 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 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 ”陈旉自号“全真子”, 是道家的信徒,接受属于道家的《列子》的有关理念不足为 奇;但不应把它简单归结为道家思想的影响或对前人论述的
蹈袭,因为陈旉把它作为自己农学理论的纲领。石声汉甚至 称《陈旉农书》为“以‘盗天地之时利'为目标的农书” 。 因此,我们应该从《陈旉农书》所载的农学和农法中去理解 它的全部意义。
“盗天地之时利”这一命题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 方面:一是比“顺天时,量地利”显然更为积极主动,反映 出一种更充分地利用自然界所赋予的光热资源和水土资源 的要求。二是以前农书一般分言“天时” 、“地利”,陈旉却 把它们合在一起,称之为“天地之时利” ,这是由于他认识 到天时地利的不可分性。 三是《陈旉农书》 全书突出一个 “宜” 字,“天地之时利”或称“天地之时宜” ,也就是“天地时利 之宜”。这个“宜”,反映了从实际情况出发,遵循自然规律 的这一根本要求。 “宜”与“利”可以相通: 只有得其 “宜”, 才能获其“利”——这是一种符合辩证法的认识。
关于自然规律, 《齐民要术》借用《淮南子》 “势”的概念, 揭示了客观规律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性质 [5] 。《陈 旉农书》对自然规律的某些根本特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 然规律的一个特点是能够重复的,因而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陈旉称之为“常”和“必” ,而把与之相对的偶然性称之为
幸”;他认为,农业上遵循的法则应该建立在这种具有普 遍性和必然性的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求取其“必效” ,而不 应该把希望寄托在侥幸成功之上。他主张: “深思熟计,既 善其始,又善其中,终必有成遂之常矣,岂图苟徼一时之幸 哉!”(《财力之宜篇》 )又说:“古人种桑育蚕,莫不有法, 不知其法,未有能得者;纵或得之,亦幸而已矣。盖法可以 为常,而幸不可以为常也。 ”(《蚕桑叙》) [6]
《陈旉农书》卷上属于总论性质,其篇章不是按作物而是按 专题划分的,称为“十二宜” 。这“十二宜”大体可以分为 三类:第一类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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