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内容一致。各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应设置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对有环境和安全条件要求的区域应设置警示及限入标识。
第十九条办公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体系框图、主要管理制度、人员考勤表、工地晴雨表等。各功能室内应悬挂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四章 工地试验室备案
第二十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授权内容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见附件2)应加盖母体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标识章,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加盖计量认证专用章。工地试验室名称和印章为:“母体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施工(或监理)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二十一条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经母体机构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当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经项目建设单位初审后报送质监机构登记备案,质监机构对通过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见附件4)。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前,登记备案工地试验室应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二、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三、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检测能力范围)。
五、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
第五章 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内容配齐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进行控制管理;及时进行查新更新,确保使用标准、规范现行有效。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频率要求。
第二十四条母体机构授权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不能超出母体机构的能力范围。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二十五条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应进行外委,外委试验应通过监理单位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备。
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通过计量认证(含相应参数)且上年度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等级。工地试验室应将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过程应进行见证。工地试验室应对外委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工程建设项目的同一合同段中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不得将外委试验委托给同一家检测机构。
第二十六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的取样、运
输、标识、存储、留样及处置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样品的取样方法、数量应符合规范、规程要求,满足试验过程需要。如有必要,在取样的同时要留存满足复验需要的样品。
样品应进行唯一性标识,确保在流转过程中不发生混淆且具有可追溯性。样品标识信息应完整、规范。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应标明流转状态。
试验结束后,如无异议,工地试验室应按有关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如需留样,样品的留存方法、数量和期限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留存样品应有留样记录。
第二十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对相关资料分类建档,便于管理和查询。档案资料应及时填写、整理和归档。
人员档案应一人一档,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件、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设备档案一般应按一台一档建立,对于同类型的多个小型仪器设备可集中建立一套档案,但每个仪器均应进行唯一性编号。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履历表、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历次检定/校准证书或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使用记录等内容。
试验检测台帐分为管理和技术台帐。管理台帐一般包括人员、设备、标准规范等台帐;技术台帐一般包括原材料进场台帐、样品台帐、试验/检测台帐、不合格材料台帐、外委试验台帐等。台帐应格式统一、简洁适用、信息齐全,台帐的填写和统计应及时、规范。
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的格式和要素、记录表和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要求。试验记录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试验报告结论表述
应规范、准确。
工地试验室应注意收集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检验图片及影像资料、材质证明单,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采购、验收、检定/校准、使用维护、故障处理、核实降级与停用报废、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等制度。
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或功能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通过检定、校准和功能检验等方式对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管理。
仪器设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如存在修理、搬运、移动等情况,应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对于性能不稳定、使用频率高和进行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期间核查。
仪器设备应实施标识管理,分为管理状态标识和使用状态标识。管理状态标识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生产厂商、型号等信息;使用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分别用“绿”、“黄”、“红”三色标签进行标识。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清扫现场,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仪器设备使用时应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按要求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化学试剂(危险品)存放地点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并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地试验室应依据母体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试验室工作职责、主要岗位人员职责、试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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