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国家和地区中,最早出现奴隶制法的是(A.古埃及 ) A.古埃及 B.古印度 C.古希腊
D.古罗马
2.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D.《乌尔纳姆法典》 ) A.《苏美尔法典》 B.《汉穆拉比法典》 C.《俾拉拉玛法典》
D.《乌尔纳姆法典》
3.古印度最有代表性的法典是(D.摩奴法典 ) A.吠陀经典 B.述祀氏法典 C.三藏
D.摩奴法典
4.罗马国家适用于外来人与外来人、外来人与罗马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是(B.万民法 )A.市民法 B.万民法 C.自然法
D.最高裁判官法
5.罗马帝国初期法学的两大学派是(A.普罗库路士学派和沙比努士学派 ) A.普罗库路士学派和沙比努士学派 B.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 C.乌尔比安学派和盖尤斯学派
D.法典汇编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
6.“五个人在一起,就有五种法律”的状况,反映了日耳曼法的(A.属人主义特征 ) A.属人主义特征 B.团体本位主义特征 C.形式主义特征
D.属地主义特征
7.下列属于法国君主专制时期王室立法的是(C.1670年刑事法令 ) A.诺曼底大习惯法典 B.圣路易习惯汇编 C.1670年刑事法令
D.奥内隆法典
8.根据法国中世纪的诉讼制度,证据种类中不包括...(D.占卜 ) A.被告人口供 B.证人证言 C.司法决斗
D.占卜
9.下列属于法兰西王国私人编纂的习惯法汇编的是(C.巴黎习惯汇编 ) A.圣路易习惯汇编 B.奥尔良习惯汇编 C.巴黎习惯汇编
D.不列塔尼习惯汇编
10.公元5—10世纪,不列颠各国除少数由国王颁布的法令外,主要适用(A.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A.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
B.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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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教会法 D.罗马法
11.英国普通法最初的和基本的含义是指诺曼征服后英国王室法院所适用的(B.由王室法院巡回法官汇集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 ) A.地方习惯法
B.由王室法院巡回法官汇集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 C.《诺曼底习惯集》 D.衡平法
12.中世纪英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是(A.习惯法 ) A.习惯法 B.衡平法 C.制定法
D.教会法
13.注释法学派的创始人是(C.伊纳留 ) A.阿佐 B.巴尔多鲁 C.伊纳留
D.华卡雷斯
14.特伦托公会议确立的一项重要婚姻法律制度是(D.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 A.一夫一妻制 B.婚姻以双方合意为成立要件 C.禁止离婚
D.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
15.伊斯兰法的创始人是(D.穆罕默德 ) A.亚当 B.亚伯拉罕 C.摩西
D.穆罕默德
16.伊斯兰法关于契约的规定中,非穆斯林权利受到限制,他们无权(C.赎买土地A.订立买卖契约 B.从事商业活动 C.赎买土地
D.从事外贸活动
17.确立英国法官终身制的宪法性法律是(B.《王位继承法》 ) A.《权利请愿书》 B.《王位继承法》 C.《议院法》
D.《人身保护法》
18.美国保持着大陆法系传统的州是(D.路易斯安娜 ) A.马萨诸塞 B.康涅狄格 C.夏威夷
D.路易斯安娜
19.美国联邦宪法正式生效于(C.1789年 ) A.1777年 B.1787年 C.1789年
D.1791年
20.美国宣布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是(A.第13条 ) A.第13条
B.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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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第15条 D.第l6条
21.美国总统行使的权力中无需得到参议院批准的有(D.发布行政命令 ) A.缔结国际条约 B.任命部长 C.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
D.发布行政命令
22.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是(A.1791年宪法 ) A.1791年宪法 B.1793年宪法 C.1795年宪法
D.1848年宪法
23.对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影响最大的法学派别是(C.潘德克顿法学 ) A.注释法学 B.评论法学 C.潘德克顿法学
D.分析法学
24.英国商法不同于西欧大陆国家商法的特点在于(A.没有统一的商法典 A.没有统一的商法典 B.民商分立
C.商事案件由衡平法院管辖
D.惯例是唯一商法渊源
25.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制定法中占比例较大的是(B.经济法 ) A.民商法 B.经济法 C.刑法
D.诉讼法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西欧共同商法时期编纂的海商法典有( ) A.阿马尔菲法典 B.奥内隆法典 C.丹麦海商法典 D.康梭拉多法典
E.威士比法典
27.美国宪法赋予联邦的权力有( ) A.管理州际商业 B.制定婚姻立法 C.管理邮政 D.发行和铸造货币 E.维持地方治安
28.组成法国1875年宪法的法律文件有( ) A.1789年人权宣言 B.参议院组织法 C.众议院组织法 D.政权组织法 E.政权关系法
29.下列对美国联邦权力扩大起重要作用的有( ) A.麦卡洛诉马里兰州一案的判例 B.宪法第16条修正案 C.宪法第20条修正案 D.“补助制” E.联邦对州际组织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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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魏玛宪法确认将私人企业施行“社会化”原则,它包括( ) A.唯有联邦才能制定社会化法律 B.一切企业非到完全成熟,不得社会化
C.非到紧急需要时,不得违反企业主的意思将企业组成公共管理机关 D.国家对实行社会化的企业负责赔偿 E.建立全民的社会所有制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乌尔纳姆法典:乌尔国家逐渐兴起,并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地区,第三王朝的国王乌尔纳姆为统治,缓和社会矛盾,创造了人类历史上迄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32.蛮族法典:西欧中世纪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族被称为“蛮族”而得名,为各日耳曼部
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
33.类比:在伊斯兰法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比照《古兰经》、圣训的最相似的规则加以处理。
34.权利法案(1789):即美国宪法修正案1-10条,由于美国宪法没有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作出规定,引起了各州的不满,1989年美国召开的第一届国会的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1-10条就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 35.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英国议会1931年12月11日根据1926年和1930年两次帝国会议的决议制定的关于处理英联邦内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赋予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爱尔兰和纽芬兰以完全的立法权。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克里斯特尼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意义:公元前509年,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当选为雅典执政官,进行了立法改革。一、主要内容:(1)取消原有的四个氏族部落,根据地域划分公民和选区。(2)进一步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建立500人组成的议事会。(3)颁布《贝壳放逐法》以防止政治野心家建立僭主政权。(4)建立十将军委员会和陪审法院。二、意义:使工商业奴隶主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结束了雅典百余年来平民反对氏族贵族的斗争,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得以最终确立和进一步巩固。
37.简述古罗马法所有权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阶段:古罗马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对其所有物为任何行为的一切权利。古罗马所有权的形式随着历史阶段的演进而有所不同。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市民法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罗马公民,所有权的客体十分狭窄,限于土地和法律所限定的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严格遵照法定的形式。从共和国后半期开始,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所有权形式:最高裁判官所有权,外省土地所有权,外来人所有权。
38.简述英国19世纪法律改革的主要内容:英国从19世纪进行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1、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2、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3、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的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
39.简述德国1871年刑法典的特点:(1)在承袭《法国刑法典》的基础上,在资产阶级刑法的一般原则、具体制度以及结构体例方面都有新的发展。(2)对德意志皇帝和各邦国王的人身予以特别保护,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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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酷的刑罚维护私有财权。(4)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5)规定了职务犯罪。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论现代法国民法的主要变化: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扩大①在主体方面,法人成为最主要的民事权利主体,合伙也被纳入法人的范畴。②在客体方面,由物质财富扩展至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成果。2、所有权的变革①所有权的含义有所扩展,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②在所有权制度方面,由注重个人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转变为更加注重国家、社会干预私人经济生活,出现了所有权“社会化“的趋势,对个人所有权的行使设置了若干限制。③动产所有权的功能有所加强,地位有所提升。④私人所有权在宪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有所增强。3、意思自治原则受到冲击,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和干预①出现了“强制契约”、“定式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②确定契约的效力以当事人的外部意思表示为准。契约被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③由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契约概念、订立过程、契约制度的构成及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④契约解释原则由传统的以探寻当事人真实意志为唯一目的向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转变。4、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转向兼采过失与无过失责任原则5、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发生变化①在婚姻关系上削弱了夫权,使已婚妇女获得了完全的权利,实现了男女平等。②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度。③取消了父权和家长权,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关系。
41.试论日本近代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一)、刑事诉讼制度1、日本近代第一部刑事诉讼法是1880年与旧刑法同时颁布的《治罪法》,在保阿索纳特的主持下制定,以《法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2、1890年,公布《刑事诉讼法》,以德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昙有更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色彩,但未能实行。3、1948年7月10日新的《刑事诉讼法典》。它是英美诉讼制度与大陆诉讼制度相融合的产物。强调保障被告的基本人权,特别对羁押人犯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引入英美对抗制,贯彻以庭审为中心和辩论原则。(二)、民事诉讼制度1、1890年颁布《民事诉讼法典》,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主要特点是:在民事诉讼中贯彻“当事人本位主义”和法院不干涉的原则;肯定了通过和解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做法。2、二战以后,1890年《民事诉讼法典》一直沿用下来,但在美国法的影响下,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在减轻诉讼各方的负担、引入当事人主义和促进诉讼程序民主化方面有一定成效。总体概括日本刑事与民事诉讼基本特点,可看出法官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较之法、德两国更显突出,诉讼制度不免带有更大专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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