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管理,提高中央和省级小农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赣财农[2009]25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涉及樟斗、新城、池江、青龙4个镇20行政村的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改造跃进水库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工程,以及下横灌区、横江灌区、蕉坑灌区、铜锣湾灌区小型灌区,垄涧里水库灌区果林灌溉片。改造总灌溉面积2.861万亩。其中垄涧里果林灌溉0.1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改造水陂11处,泵站5处,配套机组功率95kw,渠道整治总长157.20km,其中达标长度21.96km,衬砌长度135.24km,其中现浇砼衬砌长39.12km,U型槽砼衬砌长96.12km(U30槽4.61km,U40槽71.33km,U50槽20.18km)。渠系建筑物改造共109座(涵闸2座、涵洞18座、机耕桥57座、下田板24座、量水堰8座)。新建田间道8条,长16.2km,高效节水管道长184.4km。
二、项目分工安排
(一)组建樟斗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樟斗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镇长王爱民担任,副镇长徐中华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股长李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蔡小明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二)组建新城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新城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新城镇镇长廖俊生担任,副镇长张家盛任副组长,县农建办主任陈登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刘洪波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
员。
(三)组建池江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池江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池江镇镇长周金平担任,副镇长郑昌平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技术员邹长龄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吴建军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四)组建青龙镇项目区工作组,负责做好青龙镇各灌区技术指导与施工协调等工作。组长由青龙镇镇长担任,副镇长赵来裕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农水股股长李华任技术负责人,镇水管站长陈小英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大余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研究重点县建设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做好资金整合,调度好工程资金。乡镇负责召开由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部分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协调外部关系,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征地、施工道路、作物补偿、纠纷处理等问题 ,保障工程进度。
2、成立项目法人为县水利局,梅向东任项目部经理,陈登华、李华、邹长龄为技术负责人的大余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开工审批手续等前期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参与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负责技术指导及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制定实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3、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各受益村抓紧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组织用水户投工投劳,参与灌排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供水管理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调解农户之间、协调农户与水管单位之间的用水矛盾,向用水户收取水费并按合同上缴供水管理单位;监督灌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参与有关水事活动。
4、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在项目区的每个村(或果林灌溉片)推选出至少一位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的村干部或老党员作为农民义务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配合监理代表、质量监督员做好现场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项目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发现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代表报告;在工程量签证、资金拨付时提出初步意见;参加工程验收;参与工程管理、用水户协会组建和管理等。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1、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培训。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和运行的指导,完成好协会人员培训,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发挥其工程维护、用水管理等职能。
2、加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培训。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增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建设和管理水平及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其职责,提出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
(三)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整合项目资金
1、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工程项目部要根据《大余县政府性投资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余府办发[2011]11号)的要求,及时组织县财政基
建科、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工程量签证,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2、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国土整治、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求聚集效应,发挥整体效益。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跟踪项目工程进度
1、确保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强制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U型槽预制件的监管。U型槽预制件生产厂家要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要由省水利水电企业管理协会对产品生产厂家及U型槽预制件产品进行厂家认证及产品检测,生产厂家未认证的不能参加招投标,未通过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能用于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
3、加大工程施工监理力度。工程施工过程必须接受工程监理、甲方技术人员及农民义务监督员的监管,工程质量未达标的必须无条件返工。
4、有序推进工程建设。要实行经常性调度制度,以图片展示、质量对比等直观有效形式剖析原因,区分责任,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以简报形式发放到各项目区。强力推行阶段性计划任务责任制,县水利局或项目部要每半个月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阶段性计划任务书》,并将此列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对连续两次未能完成阶段性任务70%的施工标段进行调整施工方式的处罚,即由所在村、组理事会聘请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依中标单价单独核算,确保多工作面同步“并联施工”,有力促进建设进度。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水利建设氛围
各项目区工作组要采用会议、网络、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工程建设、资金整合以及进展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使群众了解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关心工程并参与工程监督,积极配合工程施工,营造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舆论氛围。项目部要在工程施工期间,编制印发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简报;工程完工后要在各灌区醒目位置树立永久性标志牌和管护标语等,对项目建设内容、受益范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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