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全保障。因此,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选项D错误。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的问题了。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髙,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109、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程序公正。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据此可知,“分工”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分工,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审查程序错误进行纠正的做法不体现“分工”的问题。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制度情形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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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为,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选项C.D正确。本题中,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制度等的情形,导致其作出的判决遭到了二审法院的撤销,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表明了程序公正有其独立的价值,是实体公正不能代替的。
110、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拘传。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据此可知,可以口头传唤,而不是口头拘传,拘传时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选项B.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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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111、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非法证据排除。
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据此可知,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但法条中并未强调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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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112、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113、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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