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材料出库管理细则 6、材料调拨管理细则 7、材料退租管理细则 8、废品处理管理细则 9、材料核算管理细则 10、材料对帐管理细则 11、材料资金计划管理细则 12、材料款支付管理细则
五、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细则
六、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七、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 技术管理细则
1.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细则
1.1.1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编制、审核、审批三级审核签字制度。
1.1.2 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中标后立即进场的,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并报公司审核、审批。
1.1.3 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含10000 m2)的工程,报工程技术部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建筑面积小于10000 m2的工程,项目经理审核,工程技术部审批。
1.1.4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编制,材料部、预算部等部门配合提供有关数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具体编制工作。
1.1.5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总体部署、主要的施工方案、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主要内容。
1.1.6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技术负责人上报工程技术部对技术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同时上报预算部对经济性进行审核。
1.1.7 工程技术部、预算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日内审核完毕,如有问题返回项目经理部修改,修改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报主管经理审批。
1.1.8 主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2日内审批完毕并签字后,交由工程技术部下发项目经理部。
1.1.9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时,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按原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1.2 专项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编制管理细则
1.2.1 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幕墙工程、预应力工程等重要的施工过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2.2 季节性施工方案包括冬季施工方案和雨季施工方案。
1.2.3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参数、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措施、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主要内容。
1.2.4 季节性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劳力计划、材料计划、冬季施工热工计算、雨季排水平面图
等主要内容。
1.2.5 重要的、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上报工程技术部、安全环境部审核、主管经理审批;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审核、工程技术部审批。
1.2.6 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的要求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专家论证。
1.2.7 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后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1.2.8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原程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2.9 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10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主管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经常检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细则
1.3.1 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1.3.2 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1.3.3 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长编制。
1.3.4 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修改,经项目经理审批,由主管工长组织实施。
1.3.5 经批准后的作业指导书,由资料员登记发放并存档保存。发放范围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班组长、资料员。 1.4 技术交底管理细则
1.4.1 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主管工长、质检员、资料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主管工长
向班组长、工人进行分项工程交底。
1.4.2 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4.3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就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交底,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进度计划、平面布置、各项管理措施等事项。
1.4.4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主管工长、质检员、资料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节约材料措施、安全措施等事项。
1.4.5 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管工长向班组长、工人进行分项工程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分工及配合、安全注意事项等事项。
1.4.6 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进行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部位,更应认真反复细致的进行交底。
1.4.7 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部位,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强调对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1.4.8 交底会议应由资料员进行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1.4.9 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清楚、完整,注明交底日期,要有交底人、接交人签字,并按规定存档。
1.4.10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的技术交底,包括: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关键工序,报工程技术部参加交底。 1.5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细则
1.5.1 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后,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接收,由资料员列表登记,立即向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发放,发放范围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质检员、预算员,同时转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1.5.2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收到设计变更后,如有疑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理解变更意图。
1.5.3 现场发生的变更、洽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编写工程洽商,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1.5.4 对于一些引起费用变化的变更、洽商,应提前和预算部沟通,注意洽商语言的技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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