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聘用人员管理权限及程序,根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医技人员及其他法律规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聘用人员。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各级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护、医技、会计、工勤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 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工作,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除遵照国家、省、市和县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医院的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 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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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聘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 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协助督查室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办理全院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辞退等人事手续。
(八)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九) 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 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员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员工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八条 在每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根据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人才需求计划表》,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 人事科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年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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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医院部门设置规划,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划,制定人力资源计划。
第十条 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由用人科室提出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调研及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事科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
第四章 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 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 到人事科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填写,依次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第十二条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第十三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事科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及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依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四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通过内部公布、人才市场、相关媒体等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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