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盈江县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购招标。
(二)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有一定的经营经验等有利于本次投标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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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送达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交易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或更正。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传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构成
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投标报价表、企业简介;
(2) 对基本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参数、业绩和财务状况、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 (三)投标书格式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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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货币应以人民币计算。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五)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向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是否完全响应本次招标的一部分组成依据。
3.投标保证金凭证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商必须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本中心财务室换取单位往来款项收据,将此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招标风险。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对公账号在2012年5月15日16:00时前交到以下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
开户银行:盈江县农行平原支行 开户名称: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 号:136101040006838
6.招标活动结束,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并无异议的情况下,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到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后,由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领回投标保证金。
8.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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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的每一页均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上还应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注明“开标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书。
(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5月18日下午15:00时。交易中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新的时间为准。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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