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代理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或合同补充条款。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太阳能路灯 。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甲方根据本章合同一般条款第13.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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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和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机构的参与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盈江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并报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监督机构,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送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一份。
二、合同特殊要求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情况,制定如下合同特殊条款: (一)交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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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期:按乙方谈判(投标)承诺执行。 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二)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注:本合同供参考,不足之处,请供采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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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YJCG(公)2012-036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2012年 月 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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