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的一些问题
1. 开展国际货物贸易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为什么? 因素:最关键的因素是市场需求的产品
原因:商品是贸易基础,商品是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2. 分析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运输的关系。 (1)先有国际贸易,才有国际运输; (2)国际运输是为国际贸易服务的;
(3)国际贸易的变化直接影响国际运输(运费波动的原因之一); (4)掌握《国际贸易实务》才能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
3. 什么是贸易术语?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买卖双方必然要明确的有关交货的五个问题是什么?举例说明。
国际贸易术语是用来表示国际货物买卖的交货条件和价格构成因素的专门用语。 五个问题:
②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③采用何种运输方式来完成货物的运输;
④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⑤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4什么是国际惯例?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或权威机构为了减少贸易争端,规范贸易行为,在长期、大量的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2010通则》中11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风险划分点等交货条件和价格构成是怎么规定的?与《2000通则》的主要区别?
① 对部分贸易术语进行了删改。《2010通则》删去了DAF、DES和DDU代之以新增加的DAP(目的地交货),删去了DEQ代之以DAT(运输终端交货)。《2010通则》中包含的术语由原来的13种减少为11种。 ② 改变了原来的术语分类标准。《2000通则》将其包含的13种术语,按照起始字母的不同分为E、F、C、D四个组。《2010通则》是根据他们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七种;仅仅适用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四种。
③ 在具体解释每种贸易术语的开篇部分,增加了一个适用说明或者叫指导意见。 ④ 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的排列方法进行了调整。 6. 各个贸易术语的比较,如FCA、CPT和CIP的异同点是什么?
FCA、CPT和CIP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它们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方面都是相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方面。按照从FCA、CPT到CIP的顺序排列,卖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是由小到大。与FCA相比,采用CPT术语成交时,卖方增加了办理责任和费用。而采用CIP时,卖方又增加了办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所以,卖方提交的单据中增加了保险单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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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是象征性交货?什么是实际交货?什么是装运合同?什么是到达合同?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 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而无须保证按时到货。 到达合同: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即在到达地点履行其交货义务。 8. FOB 变形是怎样产生的?CFR和CIF的变形又是怎样产生的?各种变形的卖方承担的装船或卸船的费用有什么区别?
FOB的变形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而产生的。
CFR的变形是为了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负担问题而产生的。 CIF的变形是为了解决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而产生的。 FOB: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5)FOBST Stowed Trimmed(FOB理舱费、平舱费在内)
CFR:
(1)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 (2)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 (4)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 CIF:
(1)CIF Liner terms (2)CIF Landed (3)CIF Ex Tackle
(4)CIF Ex Ship’s Hold
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哪些条款组成的?其中单价怎么表达?单价和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有何关系?进出口商品包装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基本条款主要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住所 (2)商品(标的物) (3)质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价格或报酬 (6)数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单价的表达1.计量单位2.单位价格金额3.计价货币名称4.贸易术语。 如每公吨100美元FOBUSD 100 per metric ton FOB Shanghai 单价和装运条款、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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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中所用的贸易术语就决定了相关的装运条款和保险条款。
(1). (2). (3). (4). (5).
(6).约定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10. 什么是班轮运输?班轮运输有哪些特点?班轮运费如何计算?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 它具有特点:(1)船舶按照固定的航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
(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
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船、或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
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11. 什么是合同中装运条款?装运通知有何意义?
装运条款:在国际买卖合同中
转运、装运通知、滞期、速遣条款等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
装运通知意义:买卖双方为了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车、船、货的衔接和办理货运保险,不论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交易双方都要承担互相通知的义务。因此,装运通知是装运条款的一项重要内容。
12. 提单的性质、作用和种类是什么?我国国际货物贸易中最常见的提单是什么类型的提单?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①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②物权凭证。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船货抵达目的港后,承运人应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③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责任与豁免,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据此进行解决。 种类
②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③根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④按运输方式分类 ⑤从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 ⑥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 ⑦根据提单使用效力 ⑧其他种类提单,如集装箱提单、舱面提单、过期提单。
最常见的提单类型 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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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FOB/CFR和CIF术语在提单中的运费是怎么表述的,为什么? FOB是买方支付,在提单中表示为运费到付。 CFR和CIF是卖方支付,在提单中表示为运费预付。 14. 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有几个版本?各有什么险别? 1、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险别 1、基本险别:全部损失+意外事故的单独海损 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的单独海损
一切险:水渍险+全部部分损失 2、附加险别
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污染
险、破碎险、碰损险、生锈险、串味险和受潮受热险等。 ⑵特殊附加险 ②其他特殊附加险
险及我国某些出口货物运至港澳存仓期间的火险等特殊附加险。 2、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P164 险别
协会货物条款(A)——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恶意损害险条款
15 采用FCA条件成交时,保险金额如何确定,为什么?
采用FCA条件成交时,须将成交单价转换成CIP价格成交,利用公式 CIP价格?FCA价格?国外运费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IP合同价格*(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16.保险责任的起止是如何规定的?基本险、附加险、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的概念。
基本险包括:(1)平安险:全部损失+意外事故的单独海损 (2)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的单独海损 (3)一切险:水渍险+全部部分损失
附加险包括:(1)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污染险、破碎险、碰损险、生锈险、串味险和受潮受热险等。
(2)特殊附加险:①战争险和罢工险②其他特殊附加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 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及我国某些出口货物运至港澳存仓期间的火险等特殊附加险。
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推定全损: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共同海损:指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害时,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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