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既可以明装,也可以嵌 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
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灯具线上,但不能代 替标志。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4.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功能的检测项目。P267 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2)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5.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月检、季检和年检的内容。P268
(1)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
如果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如果光源无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
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声光
信号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2)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3)检查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3)每年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除季检查内容外,还应对电池做容量检测试验。 2)试验应急功能。
3)试验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第十四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简述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
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调试要求: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 报警信号。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
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简述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
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
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5.简述模块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
安装牢
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2)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6.简述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安装应牢固可靠,表
面不应有破损。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以上。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调试要求:1)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
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①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自检功能。
②使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与扬声器间的广播信息传输线路断路、短路,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应
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 ③将所有共用扬声器强行切换至应急广播状态,对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
,声压级应满足要求。
④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监听、显示、预设广播信息、通过传声器广播及录音的功能。 ⑤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2)每个回路任意抽取一个扬声器,使其处于断路状态,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7.简述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
;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 永久性标志。
调试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
表测量勒法逐个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自检功能。
2)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消防电话主机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故障期间,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
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3)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消音和复位功能。
4)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
插孔的位置,呼叫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5)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6)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群呼、录音、记录和显示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第十五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1.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P29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
组成。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如图所示。
3.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调试步骤。P293 1)调试准备
2)各部分的系统调试 a.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 b.通信服务调试 c.报警受理系统调试 d.信息查询系统调试 e.用户服务系统调试 f.火警信息终端调试
4.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测项目和内容。P296
1)连接3个联网用户,测试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火灾报警信息的情况。
2)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3)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于3s。
4)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能够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要求通信巡检周期不大于2h 。
5)测试系统各设备的统一时钟管理情况,要求时钟累计误差不超过5s。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完毕后,填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记录》 5.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的测试项目。P29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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