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书
致: 农三师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四十二团五级客运站项目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投标须知、合
同条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
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在2006年8月15日开工,2006年10月10日竣工,即56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现行技术规范和用户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及服务,并接受用户提出的变更要求。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银行保函,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10000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标单位: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永安坝原种场(院内) 法定代表人:谢文江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致:农三师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谢文江,合法的代表我单位,授权该公司项目经理胥思强为我单位代理,该代理人有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四十二团五级客运站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投 标 人: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授 权 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联系电话:
日期:2006年8月8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永安坝原种场(院内)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0日
经营期限:2004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
姓 名:谢文江 性别:男 年龄:42岁 职务:董事长 系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06年8月8日
企业质量方针
我公司一旦中标,公司全体员工将秉承发扬“奉献、拼搏、团结、开拓”的企业精神。举全公司之力,科学组织、精心施工。
以“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同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贵方的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款、施工规范与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均包含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施工与管理费用,我公司承担此报价内的工程施工实施、完工和维修中一切责任和风险;
三、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进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工与完工;
以规范的工艺、文明的现场、守约的工期、周到的服务、干一项工程,立一座丰碑、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做建筑施工企业的奠基石。
公司名称:图木舒克市裕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长:谢文江
200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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