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第五册)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目 录
一、专项施工方案 1、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3-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3-2专项施工方案总包、分包审批表 3-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3-4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签到表 3-5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通过审批表 3-6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编写要求 2、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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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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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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