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第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行业(专业)事故等级划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
3.2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总工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应急救援队伍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管理机构为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厂安监部。主任:安监部主任成员:安监部专责工程师应急救援办公室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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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修订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3
应急救援工作组应急救援工作组由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技术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3.3.1技术保障组组 长:生技部主任副组长:安监部主任成 员:生技部、安监部全体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方案,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技术工作,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人身伤亡事故和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3.2后勤保障组组 长:厂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生产保障部主任成 员: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全体人员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3.4
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由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组成。
3.4.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厂长副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副厂长成员:运行调度分厂全体人员
3.4.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厂长副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副厂长成员:发电维护分厂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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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水工分厂厂长副队长:水工分厂副厂长成员:水工分厂全体人员
3.4.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队长:水电供应部主任副队长:水电供应部副主任成员:水电供应部全体成员各应急救援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救援情况。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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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气象信息水工分厂接到局调度中心在局网上发布的即将有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信息时,要加密巡视和检查,将咨询公司库区滑坡体及塌岸区、外部变形观测结果及报警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1.2设备信息当各生产部门出现异常情况时,各部门首先将异常设备隔离,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处置险情,及时将设备情况相关信息报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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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预防行动(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水力发电厂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2)组织准备。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责任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后勤保障组织的建设。
(3)设备准备。按时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对存在问题的设备采取措施,做好隔离,避免异常情况扩大。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制定专项预案。
(5)物资准备。按要求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合理配置。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资,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局内以及社会通信网络,确保防汛、电调等通信畅通,确保水情、雨情、调度信息和应急指挥指令的及时传递。
(7)设备检查。做好定期、不定期的设备检查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有检查有落实。
(8)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遇险报警(1)报警程序: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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