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川教〔2010〕28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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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程。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
(三)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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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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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块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语文 语言与文学 外语 数学 数学 思想政治 人文与社会 历史 10 10 8 6 10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地理 6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物理 科学 化学 生物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艺术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研究性学习活动 综合实践 社区服务 活动 社会实践 学分合计 6 6 6 4 4 3 3 11 15 2 6 116学分 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技术 至少获得22学分 至少获得6学分 说明:
(1)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
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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