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
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桂人社规[2018]8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8.04.28 【实施日期】201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
通知
(桂人社规〔2018〕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23号)要求,结合《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四批)的通知》(桂价医〔2017〕1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4
一、将康复综合评定等17项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
险支付的平衡试验、职业功能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等3项医疗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见附件)。
二、一个疾病过程的康复治疗支付原则上不超过90天(精神障碍康复治疗每年不超过90天,脑瘫按该项目限定支付规定执行)。对超过规定支付期限的患者,由具有康复医学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评估,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支付期限,延长支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脑瘫按规定支付期限执行)。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调整完善工作,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时结算。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表
项目
项目内涵 名称
除外内容
三级医计
疗机构价
最高价单
格位
(元)
医保
项目说明 类别
有明确的功能障碍;评定由3名以上专业乙
人员开展,至类
少包含两个评估项目;一个住院期间医保
序项目编码 号 康复综
1 340200003/MAMZY003
合评定 2 / 4
利用徒手的方法进行的各种手部功能训练或者进行手工
次 30
艺制作和训练,必要时进行手法治疗或指导。
支付不超过三次;两次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吞咽功能
2 340200011/MAGGK001
障碍检查 手功
3 340200005/MAHWR001 能
评定
使用口颜面功能检查表、吞咽功能检查表、吞咽失用检查表对患者的口唇、舌、颊、颌、软腭、喉的运动及
次 25
功能进行检查,对患者的吞咽动作和饮水过程有无呛咳、所需时间、饮水状况进行分级。人工报告。
利用计算机上肢功能评价系统对患者进行手部功能的检查,其中有速度、协调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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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动作完成的准确性等量化指标,同时电脑记录相关数据。人工报告。
含平衡台试验,行感觉结构分析,分别在六种条件下行静态平衡功能检查,每个条件下做两次,观察各条件下足底压力中心的晃动面积及前后、左右的晃动长度及平衡得分,行感觉结构分析,分别观察视觉、本体觉以及前庭觉在平衡维持中的得分,计算Romberg商,行稳
次 54
定极限范围试验,观察患者在保持不跌倒的情况下身体中心晃动的最大范围。行跌倒评估试验,在平板运动情况下让患者睁眼、闭眼,观察患者身体随平板运动时的增益、幅值及能量消耗情况,预估跌倒的机率。视动试验旋转试验,甘油试验。不含平板试验。
一个疾病过程乙
支付不超过三类
次。
明确手功能障碍患者,总时乙间不超过90类 天,评定间隔
时间不短于14天。
平衡
4 310401022/FFA04704
试验
评定间隔时间甲
不短于14类
天。
3 / 4
受试者立于平衡台上,不断的变换姿势以达到与投影设施上目标一致来锻炼自己的平衡能力,技术人员根据受
试者当前平衡状态控制目标移动的方式、速度、大小等来控制平衡训练的难度,同时保护受试者安全。
平衡
5 310401050/KFA19901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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