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设规范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和农用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2.建立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
基于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分析应用。 (五) 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
(六) 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县级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图集等。
三、技术路线
(一)技术标准
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CH/T 1008-201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数字高程模型;
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GB/T 28407-2012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TD/T 101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二)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集调查成果,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国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新技术,建
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经县、市、省、国家四级逐级完成质量检查合格后,统一建立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各类专家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后评估等工作。
四、 技术方法
(一)资料搜集
国家下发数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变更数据成果; 2.第一次全国国情普查成果; 3.第三次土地调查遥感监测影像; 4.1980坐标系和2000坐标系转换参数; 5.县级行政界线及控制面积; 6.“批而未用”数据。 县级收集资料:
1.承包地经营权航飞影像和确权登记成果数据; 2.全县不动产城镇地籍数据;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矢量图件,确权台账,表册,文本);
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矢量图件,确权台账,表册,文本);
5.土地利用调整完善成果(矢量图件,确权台账,表册,文本);
6.城市规划成果(矢量图件,确权台账,表册,文本); 7.单位用地范围线、道路网; 8.备案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成果;
9.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成果(矢量图件,确权台账,表册,文本);
10.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的专项数据。 (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调查内容
开展地类调查,以调查底图为基础,调查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类型、位置、范围及相关属性信息,覆盖完整调查单位。 3.调查方法 (1)图斑认定
地类调查以图斑为最小单元,图斑确定是以单一的地类地块,以及被调查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地类界线分割的单一地块。城镇村内部同一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为城乡一体化管理及更新需要可保持原有宗地不合并。最小的图斑上图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为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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