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报名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1.5投标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施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3.1.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3.1.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
3.2.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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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份。(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所监理项目施工规模在1600万元以上)。
3.2.5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2.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3.2.7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4.3 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
4.4.1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
4.4.2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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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企业类似业绩,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打印,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丘县水利局
地 址:沈丘县槐店镇颖河大道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崔丽娜 电 话:0394-6167956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0394-8376999 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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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名称:沈丘县水利局 1.1.2 招标人 地址:沈丘县槐店镇颍河大道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崔丽娜 电话:0394--6167956 名 称: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周商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永畅建工集团一楼西 联系人:王东 电话:0394-8376999 1.1.4 1.1.5 1.2.1 1.2.3 1.3.1 1.3.2 1.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工期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河南省沈丘县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配套资金 已落实 沈丘县泉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同施工工期(含质保期) 合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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