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三、判断题:
1.纳税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 错 )
2.年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即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错 ) 3.对从事货物的生产企业,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对 ) 4.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移送环节,依法缴纳消费税。(错)
5.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 对) 6.资源税是从量按单位税额计缴税种。( 对 )
7.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和关联单位上交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准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错 )
8.居民纳税义务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 ) 9.房地产开发费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对 )
10.为鼓励出口,对于出口的所有货物,均免征出口关税。(错 ) 四、计算分析题:
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6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7%+5.85÷(1+17%)×17%=17.85(万元)
(2)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给某商场乙产品100件,每件2万元,按协议折扣10%(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反映),货物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100×2×(1-10%)×17%=30.6(万元) (3)销售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销售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80万元,进项税额13.6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3.6+6×7%=14.02(万元)
(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
(5)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4.25(万元)
(6)当月将库存的2月份购入的一批原材料用于企业的在建工程,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3万元,税率为17%。
(6)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应转出进项税额:3×17%=0.51(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17.85+30.6+4.25=52.7(万元)
(2) 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14.02+4.25-0.51=13.77(万元)
(3)计算该企业2006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52.7-13.77=38.93(万元)
2.某有限公司2005年10月委托某化妆厂加工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45500元,该公司支付加工费14000元,增值税2380元,收回时支付运杂费1000元该化装品无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该化妆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化妆品销售税税率为30%。
请根据以上资料,作出该公司与消费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45500 贷:库存商品 45500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销售税和增值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45500+14000)÷(1-30%)=85000(元)
应支付消费税=85000×30%=255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380 贷:银行存款 42880
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2006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的产品销售收入1200万元。 (2)销售成本230万元。
(3)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财务费用25万元。 (4)取得各种补贴收入26万元。
(7)捐款10万元,其中:8万元是向红十字事业捐赠;2万元是企业对贫困地区的直接捐赠。
已知该企业年末平均职工人数120人,人均月工资850元,并按120人的工资总额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人均月800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应税所得额;
应税所得额=1200-230-120-80-25+26-8-0.08×12×120×(1+14%+2%+1.5%) =898.36(万元)
由于898.36×3%=26.95>2,因此向贫困地区的直接捐赠2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2)
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898.36-2=896.36(万元) 应纳所得税=896.36×33%=295.80(万元)
(3)作出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295.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95.80 五、案例分析题:
案情介绍:深圳华美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税务人员2006年5月对该厂纳税检查中,在抽查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核对该厂销售收入时,发现一张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8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周转材料 20 000
账户的对应关系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规定。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及“周转材料”账户,核实是企业在销售化妆品时,按扣除包装用盒(该包装盒实际上已构成产品的实体)成本后的售价记入销售收入,因而出现上面错误分录。经询问财务主管人员,了解其实情是,该厂当年化妆品销路不佳,为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厂领导授意财务人员将购进的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盒记入“周转材料”账户,生产领用时不记入生产成本,于销售时一次扣除。以此减少收入,少纳税款。经进一步检查,共查出上半年类似上述作法六笔,少记销售收入125 000元。
在检查核对“产品成本计算表”与“库存商品”明细账时发现该厂将与护肤护发品成本接近,但使用材料不同的化妆品,记入“库存商品——护肤护发品”明细账内。经逐月审查结转生产成本的账务处理,共查出记入护肤护发品中的化妆品140 000元(成本额)。顺着这一线索追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及消费税金计算单,核实企业已将上述记入护肤护发品的化妆品售出150 000元,其中产品成本为100 000元,并已按护肤护发品计算缴纳了消费税。 请根据以上案情分析:
1. 该化妆品公司是否存在偷逃消费税的行为。
该化妆品公司存在偷逃消费税的行为。 2.该化妆品公司应该如何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化妆品所用包装盒,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其化妆品应按扣除包装盒成本的销售收入金额计算。该厂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的125 000元包装成本,应补记销售,并补缴消费税37 500元(125 000×30%),其他应补税款略。购入的包装盒属原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