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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册监理工程师概论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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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概论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二)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4)《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方式 审批、核准、备案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角度审批项目建一般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政府投资审批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工程 制 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目录》中项目,非政核府投准资工制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目录》中的,不再另行申报核准,程 的程序。 只须办理备案手续。 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属于目录》中的项目时,仅只需向政府提可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备注 备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制 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工程招标投标制与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工程招标投标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2)工程监理制是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制的重要保障。

3)合同订立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①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约所谓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及其有些合同在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有效要约之前还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条件 会有要约邀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 请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要约人时生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生效 效。 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回 撤回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和撤要约可以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销 销 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要约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失效 更。 ②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之外,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期限 限内到达要约人。 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间的规定。 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承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生效 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效。 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 逾期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承诺 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要约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内容内容一致 变更 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效力待定合同。

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限制民事人订立的合同并非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行为能力一律无效 定代理人追认。 人订立的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合同 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代订的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合同 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表行为有效。 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一般为无效合同。 他人财产合同的效但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力 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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