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年产脱水蔬菜1500吨、速冻蔬菜1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滨海味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12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2000 郭利军 年产脱水蔬菜1500吨、速冻蔬菜1000吨项目 滨海味知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利军 江苏滨海县天场镇海峰农业园区 13912586330 传真 / 邮政编码 224500 江苏滨海县天场镇海峰农业园区 盐城滨海县发改委 新建 4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平方米) 3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19-320922-13-03-532982 【C1371】蔬菜加工 / 1.75%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1月 / (万元)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表1-1和表1-3。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水(吨/年) 电(万千瓦时/年) 消耗量 510 10 名称 燃油(吨/年) 燃气(标立方米/年) 消耗量 / / / / 蒸汽(吨/年) 其他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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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年消耗情况见表1-1,主要设备见表1-2。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情况 序号 1 2 3 名称 包菜 雪里红 葡萄糖 年耗量(年) 5000t 1000t 15t 规格 / / 袋装 备注 外购 外购 外购 表1-2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设备名称 筛选机 蒸汽发生器 烘干机 切碎机 绞笼机 高温消毒杀毒机 降温机 搅拌机 腌制车 16m2低温冷库 200m2冷库 规格型号 / / / / / / / / / / / 数量(台) 1 1 20 1 2 1 1 1 1 1 1 备注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外购 氟利昂制冷剂 氟利昂制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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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滨海味知味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江苏滨海县天场镇海峰农业园区内新上年产脱水蔬菜1500吨、速冻蔬菜1000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脱水蔬菜1500吨、速冻蔬菜1000吨的能力。项目已于2019年6月19日取得盐城滨海县发改委备案(滨发改备【2019】126号),项目代码:2019-320922-13-03-5329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号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订),本项目项目类别项目属于“三、食品制造业”中“11、方便食品制造”“除手工制作的和单纯分装外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滨海华创诚品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评价单位在实地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有四间车间,一间烘干车间、一间粗加工车间、一间速冻车间、一间成品包装车间。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脱水蔬菜1500吨、速冻蔬菜1000吨。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表见表1-4,主要建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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