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公司取样进行复试; 2监理公司下达使用通知;
②装饰材料进场验证程序
1.项目质量总监对进场物资的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及使用部位进行检验。
2.对进口钢材虽有出厂证明也要进行复验.
3.填表报监理公司.
物资进场
1.供货商随货提供物资出厂合格证(水泥要附快测试验报告);
2.现场材料员对进场物资的规格、数量及出厂合格证等进行验收、记录,并报质量总监;
3.经验证认为不合格的材料应单独堆放,并尽快组织退场。
第三方验证
1.项目经理部按规格、批量、使用部位作详细记录;
2.项目材料员对物资进行标识与管理。
物资使用
装饰材料选样
业主、设计单位依据工程使用功能、设计要求选择、确定样板、颜色,通知项目经理部。
1供货商提供样板并附有技术性能参数和使用说明书、价格。 2项目经理部按图纸设计要求初步选样,报送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确认。
采 购
公司合约部按批准的材料、设备样板组织采购、订货。并按合约要求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和其它指定地点。
项目经理部按业主确定的样板提出详细的物资需用计划(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必要时附上有关详图)并附上供货时间进度表报合约部审批和采购。
物资进场
项目质量总监请业主、监理按样板供货商(公司合约估算部)随货提供 随机抽验核定 物资出厂合格证。项目材料员对进场 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并 记录、标识与管理 物资使用
③机电设备安装物资进场检验控制参照此办法。 5.1.3.2物资进场标识
㈠ 目的
为了防止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 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工程项目产品的标识及其状态标识工作以及可追溯性管理。 ㈢ 相关文件
⑴ 《记录控制程序》; ⑵ 《检验和试验程序》; 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㈣ 职责
⑴ 公司(分公司)材料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项目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
⑵ 公司(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项目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 项目材料员、库管员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进行标识。 ⑷ 项目专业质检员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工序、检验批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⑸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⑹ 项目测量员负责轴线、标高、坐标控制点,沉降观测点的标识。 ㈤ 工作流程 ⑴ 产品标识的范围
① 原材料:钢材、水泥、防水材料、化工原料、耐酸、耐温、防腐、防爆 等材料及其它容易混淆的材料。
② 半成品:砼构件、钢构件、钢木门窗、花岗岩板、大理石板、釉面砖、水电暖通设备等产品。
③ 水电器材、暖通器材及其它五金材料等零部件。 ④ 轴线、标高、坐标控制点,沉降观测点。 ⑵ 产品标识的方法 ① 标签或挂牌标识。 ② 颜色标识。
③ 其它易于分辩、醒目的标识方法。 ④ 记录。
⑶ 产品标识的内容
①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炉号、出厂日期及供应厂家或产品来源。 ② 产品的自然状态即可清楚地区分其种类时,可不作标识。 ③ 坐标、轴线控制点、标高控制点、沉降观测点的标识:
a) 坐标、轴线控制点,应在不易被子破坏的位置埋设控制桩,必要时就埋设备用控制桩,桩上用红油漆标明。
b) 标高控制点,室外标高用红色的油漆标明,室内标高于楼层地面+0.5m处在内墙或柱子上弹水平墨线或红色标志标识。
c) 沉降观测点 位置。
⑷ 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 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未经检验和试验的,项目专业质检员应在标识牌上注明“待检”字样。
b) 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已经检验和试验,结果尚待判定的,项目专业质检员应在标识牌上注明“待判”标识。
c)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及零件经检验和试验合格,项目专业质检员应在标识牌上作出“合格”标识。
d)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项目专业质检员应在标识牌上做出“不合格”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隔离处置。
⑸ 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检验批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标识其质量评定结果。 b)分项工程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标识其质量检查结论。 ⑹ 各种标识均要做到牢固,并有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其脱落或损坏。 ⑺ 可追溯性管理
① 凡危及结构安全或对质量有严重影响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设备,应由项目材料员、库管员根据领料人员提供的使用部位详细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炉号)、出厂日期、供应厂家(或产品来源)以及在工程中使用的部位,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若领料人员不提供使用部位,材料、库管员可以拒绝发料。
②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隐蔽工程、砼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等重要记录。 ㈥ 记录
⑴ 产品的标识记录及物资进出库记录。 ⑵ 限额领料单、领料单及材料收、发、存台帐。 ⑶ 测量定位记录按(当地规定表格记录)。 ⑷ 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试验报告。
⑸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表格)。
⑹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采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 ⑺ 砼浇灌许可证和砼施工记录。 ⑻ 施工日志。
的标识,根据设计的要求设点,其控制点应设置在不易被破坏的
六、工程产品防护程序 ⒈ 目的
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完工的单位工程得到有效防护,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给顾客。
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 ⒊ 术语
产品防护:是指有于工程施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完工的工序产品、单位工程都须得到有效的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⒋ 职责
⑴ 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公司的工程项目产品防护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 ⑵ 分公司生产部门负责分公司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⑶ 项目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负直接组织与领导的责任。 ⑷ 项目经理部制定工程产品防护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⑸ 施工工长负责对正在进行作业的分项分部工程产品和上道分项分部工程产品进行防护和检查。
⑹ 最终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直到产品交付为止。
⒌ 工作流程
⑴ 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
① 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在进场后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有特殊要求如防潮、防火的材料场地按材料的使用说明书,由材料员负责交底和现场监督。
② 其堆放场地要求:地面平整、干净、稳固、干燥、排水畅通、通风良好、无污染,并满足消防防火安全需要。
⑵ 现浇钢筋砼工程产品防护 ① 绑扎成型的钢筋产品防护
a)钢筋按图纸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b)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和移动钢筋,砼振捣时不得随意碰撞钢筋和在钢筋上振捣。
c)梁、板、楼梯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部,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放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或移位。
d)木工支模在钢筋绑忆成型完工后,作业面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e)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f)水平运输车(管)道应按方案铺设,不得直接搁置在钢筋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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