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培养方案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一、适用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一级学科,
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30
,一级学科,工学门类,学科代码:0814 土木工程 (Civil Engineering)本方案适用于市政工程二级学科
二、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 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 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三、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1、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进入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和相关的学科领域中有着广泛的了解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
2、市政工程专业
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市政工程学科和相关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交叉学科 领域中有广泛的了解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二)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1、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15,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学分不 少于 4,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 6(其中基础理论课不少于 4、本学科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 专业课程不少于 2),必修环节学分不少于 5。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见附录。
2、直博生
在学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29(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 21,自学课 程学分另记),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 6,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8(其中基础 理论课不少于 4、本学科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4),必须环节 5 学 分。课程设置见附录。
四、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三周内,在导师指导下作好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院(系、所)研究
1
生主管部门备案。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 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系、所)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选 题报告。文献阅读量不得少于 20 篇,选题报告应包含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 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选题报告在一级学科或跨部分 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每年组织 3 次,分别安排在二月、五月、九月底。由博士导师为主 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选题报告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 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 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科备案。
3、博士生资格考试
普博生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博士生资格考试。直博生在入学后第四 学期结束前进行博士生资格考试。
博士生资格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口试按学科方向由博士生导师组织实施,考核小 组由 3-5 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在听取博士生的汇报(内容包括学习情况、选题方向以及 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等)的基础上,就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以及学科前沿问题等进行 提问,并填写考核意见,给出考核成绩。
资格考试不通过的博士生可以在下一学期或以后的学期再申请参加考试。 4、社会实践
按《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执行。 5、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做 1 次学术报告,至少有 1 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 学期间应参加 30 次以上学术报告(采用 IC 卡记录方式考核),其中两次以上为跨二级学科 的学术报告。
6、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按二级学科或跨部分二级 学科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状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全 方位的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统筹安排。
7、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发表与博士论文相关的 SCI 收录论文 2 篇,或 SCI 收录论文 1 篇
和 EI 收录论文 2 篇,或在影响因子大于 2.0 的 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其中在影
响因子低于 0.5 的 SCI 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不按 SCI 论文计算,按 EI 收录论文计算。
8、最终学术报告
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以后,最迟应于正式申请答辩前 3 个月,做 1 次论文工 作总结报告。环境系每三个月开展一次最终学术报告,分别于每年的 3 月、6 月、9 月、12 月。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
9、国际学术活动环节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国际学术活动,且至少满足以下 1 项条件:
(1)参加 1 次国际学术会议(双边会议除外),并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2)参加校、系组织的国际化实践环节,累计时间不少于 2 周。
(3)选修校、系开设的用英语开设的专业相关课程不低于 1 学分,且通过考核。。
五、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 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 究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 立从事研究或教学的能力。
3、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 2 年(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评阅前止)以上。 附录:
一、普博生修读科目及学位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15,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学分不 少于 4,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 6(其中基础理论课不少于 4、本学科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 业课程不少于 2),必修环节学分不少于 5。自学课程学分另记。课程设置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4 学分)
?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博士生英语(或其他语种)
(90610042
) (90640012
)
2、学科专业课程(≥6 学分) (1)基础理论课(≥4 学分)
? ?
高等数值分析 其它数学类研究生课程
60420024
4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2 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
? 环境经济 (70050162 2 学分 (考试)
)
? 可持续发展引论 (90050012 2 学分 (考试)
)
? 由导师根据需要选定其它跨二级或一级学科课程
3、必修环节(5 学分)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99990041 1 学分 (考查)
)
?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99990032
2 学分
(考查)
3
)
? 资格考试 (99990061
1 学分 (考试) ) ?
社会实践
(69990041
1 学分 (考查)
)
4、自学课程
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可列入个人培养计划。
5、补修课程
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硕士层次业务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 课程。补修课程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二、直博生修读科目及学位学分要求
(一)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在学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 29(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 21,自学课程学 分另记),其中公共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 6,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8(其中基础理论课不 少于 4、本学科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 14),必须环节 5 学分。课程设置 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6 学分)
(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 (≥4 学分) ? 自然辩证法
(60610012
2 学分 (考试) ) ?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90610042
2 学分 (考试)
)
(2)外语(≥2 学分) ?
博士生英语 (90640012
2 学分 (考试)
或其他语种
)
2、学科专业课程(≥18 学分)
(1)基础理论课程(≥4 学分)
? 高等数值分析 (60420024
4 学分 (考试) ) ?
线性与非线性规划 (60420034
4 学分 (考试)
)
?
其它数学类研究生课程
(2)本专业课程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14 学分。课程选择应在导师指 导下进行。A 组课程不少于 8 学分。)
A 组课程: ? ?
运筹学
(70250124
4 学分
(考试)
4
?
)
? ? ? ? 环境系统建模理论与复杂模型 环境流体力学 气溶胶力学 水处理过程化学 (80050092
) (70040123
) (70050012
) (70050062
2 学分 (考试)
3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 大气污染化学和物理 ? 多孔介质污染物迁移动力学 ? 高等水处理工程
? 废水生物处理的数学模型与新技术? 大气污染防治原理 ? 固体废物控制工程 ? 环境规划
? 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论与治理工程 ? 高等环境化学 ?
现代环境生物学
B 组课程: ? 可持续发展引论 ? 环境经济
? 固体废物资源化工程 ?
能源与环境
) (70050032
) (70050082
) (70050042
) (70050262
) (70050022
) (70050102
) (80050082
) (70050172
) (70050182
) (70050072
)
(90050012
) (70050162
) (70050092
) (80050012
)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
2 学分 (考试)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