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从倒子从肉(月),倒子是孩子出生时先头后脚的象形,孩子是母亲身上 掉下来的一块肉,故又从肉(月)。
肖,从肉(月)从小,小亦声。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小”“肉”(月), 因遗传关系,所以,母子或父子一般都比较“像”,故有相似义,如词语:惟妙惟肖、肖形石。
月肉旁还可变写为“夕”,俗称“斜肉旁”。如“祭”,是手(又)持肉(夕) 祭拜的象形。
骨部
骨部可认为是肉部的分支,骨字本身就是从 (gua)从月(肉)。段
玉裁说去肉为 ,在肉中为骨。凡跟骨头有关的意义都从骨。如:骸、骼、骷髅等。作偏旁时写作“歹”,例字如:残、死、殃等。
身部也可认为是肉部的分支,常用词有躬、躲、躺等字。 尸部
尸,象人箕踞-----两脚曲而前伸的样子。人在大小便时会呈现出曲脚并伸之
状,蹲下 出的水状是“尿”,吃米等食物 出的自然是“屎”。“尾”是“尸”后有“毛”,指殷商时某些“下等人”的特殊装束,后引申指动物的尾巴。
另,古时祭祖宗,做出死者的模拟像以祭之,这种模拟像亦称尸,后又
加死成 ,现简化为尸,如“孱”,人已成尸(死亡)遗下三个(表示多)幼子,故为“孱弱”之孱。另说“尸”似人躬身形,母产三子,其痉痛苦必不堪忍受,一母产多子,其子必弱小,故引申为弱义。
。
(六)手部之类(手 支 爪 又 ) 手部
手部字的偏旁有两种写法:在字的下部写作手(少数),如拳、掌、摹
等;在字的左边写作扌(多数),如指、打、挥等字。手部的字大多数是动词。另,
把,本义是拿着,故从手。
捷,本义是获得战利品,大捷,是获得许多战利品。引申为战胜的意思。 与手有关的部首及其变体有如下一些:
又部,甲骨文是右手取物形,以“又”组合的字大都与手或手的动作有 关。如:
及,右手(又)捉住一人( ),义为赶上,逮住。现代的“及格”即逮住那条及格线义。 取,右手拿一只耳朵形。古代武士割取敌人左耳以计战功。 受,一只手(又)托一物( 托盘之类)交给另一只手(爪)。 (pu)部。
部可以认为是手部的分支,《说文》:“ ,小击也,从又,卜声。”
意即手(又)持木棍(卜)进行轻击,故用 作形旁的字一般与手有关,多表敲击之意,如:敲。“ ”读pu,在教学中可称说为“卜又旁”。 作偏旁又可变写成四笔反文( )如:救、教、牧、败、攻、收等。
,甲骨文作两手相向拱棒形( ),是“拱”的本字,读作gong。凡以“艹” 为构字部件组合的字,其意义大都与手的拱、捧动作有关。 弄,双手玩玉。
弃, 为倒子,双手弃婴形。 戒,双手持戈戒备状
爪部也可认为是手部的分支。如:爬,从爪巴声。爪部放在字的上部时,一般写作“ ”,如采(手采摘树木果叶形)、舀(手爪从臼中舀取舂好的米粒形)等。
寸,指事字,大篆作“ ”,又(手)下加一,特指手腕一寸之处(即按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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