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3 拔极过程中要反复松动壳面,严禁强行拔出,拉断导杆;
4.2.24 下降阳极过程中要缓缓进行,严禁动作过猛,防止发生爆炸、电解质飞溅等意外;
4.2.25 严禁在风格板或直接在地面上砸块,防止损坏风格板或地坪;
4.2.26 作业完毕现场必须及时清理,工具放回指定位置,槽罩盖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4.2.27 换极过程中多人协同作业,要注意相互呼应; 4.2.28 更换阳极过程中若发生效应,必须将效应熄灭后再继续进行换极作业,若拔极过程中发生效应,应迅速将导杆与母线分开,避免打坏母线压接面,同时插入效应棒控制效应,将阳极提出后处理效应。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熄灭阳极效应安全操作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电解厂的电解槽熄灭阳极效应作业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槽熄灭阳极效应安全操作标准,适用于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解分厂。 3职责
电解分厂厂长对安全操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主任、主管工程师负责电解槽熄灭阳极效应安全操作标准的制订、改进、监督执行。 4内容
4.1容易发生的事故
容易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伤害,压槽事故。 4.2安全操作标准
4.2.1 熄灭效应操作时必须穿戴齐全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4.2.2 作业时必须遵守电解厂房《通用安全操作标准》、本工种安全操作标准及厂房各项规章制度;
4.2.3 在厂房内作业时要随时巡视,注意听计算站效应播报,及时熄灭处理效应,避免发生长效应;
4.2.4 发生效应时要停止槽上一切作业,防止发生触电现象;
4.2.5 严格控制效应电压,当效应电压高于50伏及以上时,应立即进行手动降电压,逻辑箱失灵应立即打开动力箱进行手动降电压操作,并插入效应棒,以防止高电压击穿绝缘;
4.2.6 发生效应时要注意观察风格板、槽壳、打壳机构是否存在打火现象,做到及时处理,若一时不能排除,待效应熄灭后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记录清楚; 4.2.7 熄灭阳极效应时,不允许赤手触摸电解槽体任何部位,更不允许一只脚踏在槽壳上另一只脚踏在地坪上,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2.8 插效应棒时,要注意不要动作过猛,防止效应棒突然折断发生事故,同时要注意防护到位,防止电解液喷溅烫伤;
4.2.9 发生难灭效应、滚铝等情况时,要沉着冷静,按标准处理,升降电压要
随时观察阳极侵入电解质高度及母线行程状况,避免发生拔槽、压槽、顶坏槽上部结构等事故;
4.2.10 熄灭效应后回到槽控机处,检查槽控机是否处于自动状态,观察效应后的槽电压,当电压过低或过高时,都要根据槽况逐步调整至设定电压,并跟踪半小时,防止产生压槽事故等;
4.2.11 效应熄灭完毕后,从出铝口打捞净碳渣,清理现场卫生,盖好端罩,将工具放回原处,废效应棒放至指定地点,不允许乱扔,更不允许丢到槽下。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9.电解工日常操炉安全操作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电解厂的电解槽日常操炉作业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槽日常操炉安全操作标准,适用于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解分厂。 3职责
电解分厂厂长对安全操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主任、主管工程师负责电解槽日常操炉安全操作标准的制订、改进、监督执行。 4内容
4.1容易发生的事故
烧伤、烫伤、触电、撞伤、摔伤等伤害。 4.2 安全操作标准
4.2.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全眼镜、安全帽、阻燃服、劳保鞋、面罩、手闷子等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4.2.2 作业时必须遵守电解厂房《通用安全操作标准》、本工种安全操作标准及厂房各项规章制度;
4.2.3 作业前必须准备齐全工器具,检查确认完好;
4.2.4 打开炉门、盖板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多块搁在一起,防止坠下伤人,一次不得打开两台以上盖板;
4.2.5 在槽上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防止搭在母线上引起触电;
4.2.6 人工用兑子在壳面上打洞时应注意防止用力过猛溅出电解质伤人; 4.2.7 指挥天车配合作业时,应遵守《天车安全操作标准》,检查确认吊具完好; 4.2.8 使用铁工具时进入槽内作业时,必须事先预热,防止发生爆炸; 4.2.9 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脚踩炉面作业;
4.2.10 上槽作业前,必须检查槽罩是否稳当并有人监护,相邻槽罩接缝是否严密,若不稳当要重新盖稳;
4.2.11 用鸭脚扳校正槽水平罩板时,至少两人作业,一人站在槽罩上,另一人一边用脚顶住槽罩一边监护作业;
4.2.12 人工复紧卡具时,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一人上槽,一人用脚抵住槽罩底部的同时监督操作人按规定动作操作,上槽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槽罩中间横杠上,用呆扳手套住卡具螺杆头,一手扶住相邻的卡具头,一手拉扳手,防止用力过猛,从槽上摔下;
4.2.13 取电解质时,必须确保大勺干燥、完好,用前预热,确保电解质箱干燥、完好,放置平稳,向碳渣箱里倒第一瓢电解质时,先少许倒一点,使其再预热一会,确认预热好后,再连续倒入,防止爆炸伤人; 4.2.14 运送电解质时,应先在液体电解质表面撒一层氧化铝,使其结一层壳面,推运过程中应保证动作缓慢平稳,防止电解质溅出,烫坏地坪或烫伤人员; 4.2.15 使用天车吊运电解质时,不允许起吊过高(距地坪<0.5m),行进过程中地面作业人员应与电解质箱保持距离(>2m),防止发生意外时烫伤; 4.2.16 电解质箱中电解质未结块冷却时,禁止拉动和搬动;
4.2.17 取电解质、打捞碳渣操作时,应轮换作业,防止烤坏劳保用品,发生中暑事件;
4.2.18 发生效应时应停止槽上任何作业,防止发生触电危险; 4.2.19 禁止从槽上往下扔工具等,不允许从槽上跳下;
4.2.20 清扫槽下时必须通知作业长,并在作业槽上安放警示牌,随时注意槽上响动,防止坠下物品烫伤、砸伤,严禁在出铝口下方作业,防止溅出电解质烫伤; 4.2.21 上下槽底,必须走专用通道,严禁从风格板处上下,更不允许从窗户爬上跳下;
4.2.22 发现母线对地有导电物连接时,必须立即进行清理,严禁将炭块、铁工具等塞到母线上及母线墩上; 4.2.23 作业完毕后,必须清扫卫生,关好炉门,盖好盖板,工器具归放原位。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0.多功能天车授料安全操作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电解厂的多功能天车授料作业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天车授料安全操作标准,适用于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解分厂。 3职责
电解分厂厂长对安全操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主任、主管工程师负责多功能天车授料安全操作标准的制订、改进、监督执行。 4内容
4.1 容易发生的事故
容易发生触电、砸伤、摔伤、撞伤等伤害,天车机具误动作挂怀下料口等事故。
4.2安全操作标准
4.2.1 作业前必须检查天车加料器及配电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2.2 作业前必须试验确认加料器钟罩上下升缩灵活好使; 4.2.3 为保证安全,给多功能天车加料必须有机手和地面人员共2人以上配合协同作业;
4.2.4 确认加料器钟罩上升缩进指定位置,方可指挥多功能天车对位; 4.2.5 手动下料时由地面人员操作,机手注意驾驶室内满料信号灯亮应立即指挥地面人员停风以防溢料;
4.2.6 自动加料时,必须大小车对位安装在天车轨道梁上的大车对位灯亮,方可使用自动加料。自动加料时,地面操作盘放自动加料位置,由机手在驾驶室内操作下料,满料灯亮立即停止下料;
4.2.7 为防止多功能天车离开后钟罩扬料,下满料后地面人员反复手动操作升降下料器若干次将钟罩夹带的料全部下到多功能天车料箱中并将钟罩上升到指定位置,机手上车确认钟罩已离开多功能天车料箱后方可动车离开,严防刮坏钟罩;
4.2.8 多功能天车对位及满料后离开要慢行并注意观察,防止碰坏钟罩及其他设备。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1.通电焙烧安全操作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电解厂的电解槽通电焙烧操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槽通电焙烧操作标准,适用于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解分厂。 3职责
电解分厂厂长对安全操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主任、主管工程师负责电解槽通电焙烧操作标准的制订、改进、监督执行。 4内容
4.1 容易发生的事故
容易发生烫伤、烧伤、触电、砸伤、摔伤、撞伤等伤害,化爪,阴极棒发红等事故。
4.2 安全操作标准
4.2.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全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4.2.2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电解厂房通用安全操作标准》、本工种安全操作标准及厂房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
4.2.3 由专人负责与供电、计算站、氧化铝输送的对外联系,并担任现场通电指挥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4.2.4 通电前必须明确通电槽号,通电方式,认真检查电解槽上部结构、分流机构、阳极安装、母线工作状况,做好各部件的验收工作,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4.2.5 作业前必须准备齐全所用工器具,并检查完好,若需天车配合作业,必须提前通知天车停靠至指定地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天车安全操作标准》; 4.2.6 现场指挥者,通知供电停电后,必须待系列停电后,方可进行短路口作业,作业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
4.2.7 若需高压风进行短路口吹灰操作时,必须提前将风源打开,放掉积水,确保高压风无水;
4.2.8 操作过程中,要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若有铁工具螺栓、垫片等落入槽下、母线上,必须进行清理;
4.2.9 绝缘板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绝缘测定,不合格处必须立即进行处理,若长时间不能处理合格(如发生短路口错位绝缘套筒导电无法取出时),必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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