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进行处理;当打火比较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班长,进行系列停电,将短路口隔离开即可送电,然后进行处理;
4.2.12 当母线短路口打火不能接近槽控机时,要在出铝口或槽大面上打洞,插效应棒吸引电流,减缓打火后进行处理,以防发生烫伤、烧伤; 4.2.13 在处理漏炉时,值班长或现场指挥者应派专人监护槽电压、下降阳极,电压不能超过5伏,以阳极坐到槽底或结壳上为限,同时还要查看母线行程,不能强行下降,以免损坏母线升降机构;
4.2.14 停电较长时间后送电时,值班长应全面了解各电解槽的槽况,对个别电解质萎缩较严重的槽子,要仔细检查阳极浸入电解质的情况,必要时可适当下降阳极,以保证阳极充分浸入电解质中,待送全电流后,根据槽子具体情况调高槽电压或采取其他措施;
4.2.15 限电生产期间,要严格按调度指令作业,控制好效应,防止发生因效应导致供电进一步恶化;
4.2.16 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记录并报发生故障的槽号、发生时间、产生的后果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5.铝液、电解质取样安全操作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电解厂的电解槽铝液、电解质取样操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槽铝液、电解质取样安全操作标准,适用于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解分厂。 3职责
电解分厂厂长对安全操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主任、主管工程师负责电解槽铝液、电解质取样安全操作标准的制订、改进、监督执行。 4内容
4.1容易发生的事故
容易发生烫伤、烧伤、触电、砸伤、摔伤、撞伤等伤害。 4.2安全操作标准
作业前应检查确认所用的工具良好适用,确保工器具无任何杂质,需接触铝液、电解质的工具必须事先进行充分预热。
4.2.1 进入电解厂房不许穿有金属钉子的工作鞋,鞋子应保持干燥,必须带防护眼镜。
4.2.2 在电解槽上打壳眼取样时,应站在槽沿板或通道地坪上,两脚要站稳,并戴好手套和防护罩,侧体对着壳眼,防止电解质溅出烧伤。 4.2.3 严禁站在结壳或阳极上打眼取样,以防塌落发生危险。 4.2.4 不准用手触摸槽体各部位和附属设备,并注意防止所用工具连接相邻电解槽和各种导体。
4.2.5 听到或见到天车及工艺车通行信号,应主动让开。 4.2.6 在取样中发生阳极效应,立即停止取样作业,待效应熄灭后再继续进行。
4.2.7 不许在槽盖板上爬上跳下,不许乱动各种电气设备,不许往槽内放潮湿的和其它无关物料。
4.2.8 取的样品不合格应及时倒回槽内,禁止乱倒在通道上,更不许倒在盖板上。
4.2.9 所取的铝样和电解质试样必须严格按槽序号放置,防止误槽而造成质量事故。
4.2.10 取出的样品严禁赤手触摸,尽快冷却,以防样品与取样铁勺长时间接触降低质量品位。 4.2.11 取样结束,应清点收回工器具,用氧化铝把炉眼盖上,并盖好槽盖板。 5附则
5.1本标准由电解分厂电解室负责解释; 5.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6.钳工安全技术操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安全技术操作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鑫业分公司电解分厂。 1 通则
1.1 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2 凡采用新方法,新设备, 新产品及改变工种时, 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1.3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应将发辫装入帽内。有可能发生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严禁戴手套。
1.4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高处坠落措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1.5 遇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和进行起重工作。
1.6 凡有心脏病,高血压和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 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7 使用虎台钳时,钳把不得加力使用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一。
1.8 在确保所用工具的齐全、完好、可靠情况下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不得戴手套打锤,挥锤前,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其它可碰及的物体。
1.9 使用梯子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时要有专人扶梯。 1.10 维修高压风机时,注意联轴器和叶轮等危险部位,要安装好防护装置后才能试车。
1.11 烟道维修时,因有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因此必须采取通风降温、排毒除尘、等净化措施后,戴好口罩方可进入烟道检修。
1.12 高温作业时, 做好通风降温、防中暑等措施。并及时供应盐水和汽水等饮料。
1.13 高空作业时, 不准工人在同一直线下方工作。不准往下任意扔东西,要用绳索吊下。
1.14 使用的钢丝绳和棕绳麻绳起吊物件时,应严格按规定承载,且不允许起吊物件剧烈摇摆或冲撞。作业前检查所需吊索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吊链无开口,钢丝绳无断裂后方可进行作业。
1.15 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空载试车检验后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16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工作时工具脱落及铁屑飞溅造成其他意外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需要协调配合好。
1.17 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挂钩、搬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8 清除铁屑等物时,,必须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嘴吹。
1.19 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上。
1.20 熟知所使用的吊具、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前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
1.21 拆卸设备零部件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手插入连接面或手指模螺孔。 设备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之内。
1.22 使用锉刀、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1.23 用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体,中间应隔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2 检修钳工
2.1 工作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电源、气源等未切断时,禁止进行检修工作。必要时挂“禁止合闸”、“不准开气”等警示牌。
2.2 在装拆侧面机器时 (如齿轮箱的箱盖) ,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装上部螺丝。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安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避免弹簧崩出伤人。
2.3 拆卸下来的零件,应按规定放在一起,不要乱丢乱放。
2.4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确保安全。
2.6 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窜动。两人以上操作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2.7 使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该设备的操作规程。
2.8 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都不得流在地上,?以防人员滑倒。 2.9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不能用汽油清洗零件、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 严禁倒入下水道。
2.10 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好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投入生产。
对于起重设备,易燃、易爆品库房要定期检查,认真执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11 熟知所使用的吊具、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前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
2.12 拆卸设备零部件,应放稳固,装配时,严禁手插入连接面或手指模螺孔。 设备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之内。
2.13 使用锉刀、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14 用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体,中间应隔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有砂轮罩,开车前,应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研磨时,不可
站在正面,用力不得过猛,要戴好防护眼镜。
2.15 使用钻床时,工件要固定或用钳夹住,不能直接用手拿着钻孔,更不能带手套。
2.16 使用虎台钳钳把不得加力使用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一。
2.17 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2.18 扁铲、冲子顶端不能淬火,毛刺、飞边要磨掉。 2.19 凿铲工件和打毛刺时,不准对着人,以防铁刺伤人,并应戴防护眼镜。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动作要一致。落时不要过猛,以防油顶崩出伤人。
2.20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用的煤油、用过的棉纱、破布等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3 装配钳工
3.1 要将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2 按照装配工艺图纸和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 3.3 采用加热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
3.4 加热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3.5 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统一指挥,同时起重工、装配钳工要密切配合。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时,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3.6 产品试验前,应将防护、保险等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有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或使用。 4 划线钳工
4.1 划线平台四周要保持整洁,1米内禁止堆放物件。
4.2 在待加工的工件表面按照图纸的尺寸划出加工图形。为使线画得清晰,可涂紫色 酒精。
4.3 看懂图纸后,再进行划线,划好后要仔细检查是否正确,并将其固定下来,防止时间过长被涤看不清楚。
4.4 搬运划线用的大型角尺、平尺、垫铁等辅助工具时要小心轻放,以免伤人。
4.5 划线台上划线看不清楚,需使用照明工具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5 操作要求
5.1 检修前由厂房主管主管、安全员给全体检修人员召开动员会并进行安全教育,班长交代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2 检修前由检修负责人员与设备所属或使用单位负责人员进行沟通; 5.3 检修涉及复杂设备、使用设备、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时要有一位班长在现场负责,而且要有专人做安全监护;
5.4 检修作业前由安全监护人负责与相关区域负责人沟通并在工作区间根据工作现场和实际设好安全警戒线及安全警示牌;
5.5 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停机、停电后由安全监护人通知检修人员,检修人员方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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